第十四章[1] 关于美国人仪态举止的一些见解[2](第4/5页)

你会注意到某些东西类似于我们法国。

[在页边空白处:也许博蒙的注解将提供(某些内容——编者注)。]

在仍然存在极不平等的身份地位的欧洲国家之中,尽管社会正在发生改变,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大多数微小的日常关系继续遵循固定的、传统的规则。反之,在社会状态已经非常民主的国家之中,这种规则的例外日益增多,以至很难评价规则是否存在或者规则是否成立。

因此,如果你发现每个人或多或少按照他的喜好打扮自己,按照他的意志发表见解或者保持沉默,接受或者拒绝被普遍认可的规划,使自己服从于通行规则或者毫无顾忌地逃避它,如果每个人以某种方式脱离常规,并且能够轻易使自己得到豁免,不要笑;思考和行动的时刻已经到来。这些事情都是微不足道的,但使它们产生的原因是严肃的。你所看到的是一场大病的最细微的症状。可以确定的是,当每个人认为自己有权利独自决定一件衣服的款式或者语言礼仪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依靠自身对所有事情做出评价,而当小小的社会公约都难以被遵守时,根据这个事实可以知道巨大的社会公约之中正在发生重要的变革。

因此对你来说,仅凭这些迹象足以使你认识到人类社会中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从现在起开始考虑绷紧社会纽带是件好事,社会纽带正试图在各个方面变得更宽松,其将不再能够迫使所有人做相同的事情,必须采取手段引导他们使他们想这样做。

你可以在资料中找到这个注解:

在标题为“关于美国人的哲学方法的独立文章”的一捆资料中……当我再次检查关于儿子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原文如此]、仆人和主人之间的关系时,我应当利用这些观点和句子……

当我论及社会习俗的时候,同上。在优良的文章中。

当我写到关于变革的章节时,同上。标题为信仰的新来源的文章顶部的注解。

1838年11月26日。

[4]将其与礼仪联系在一起。

1837年8月。

在民主体制下的公民们,虽然在民事与政治上完全平等,拥有日常关系且没有超越彼此的想法,如何为了追寻生活的魅力和效益,而根据他们的教育和他们的财产将其自身划分为不同的小团体。

不相似的人为了相同的乐趣而不断混杂和聚集在同一个地方,是平等的一种粗略定义。

[5]“我认为好品位就像是美好的事物那样拥有本质基础。无论是与否,它都与人类的意志无关;但是与好品位相关的自然规则仅为一个特定的团体所掌握和适用,这个团体足够开明且人数足够少,其总是能够遵守这些规则,并最好地理解这些规则。因此,在民主制度下,在关于品位的问题上存在某种传统的东西,然而几乎不可能存在任何习俗。”

[6]因此,一个贵族阶级不仅拥有隆重的礼仪,而且拥有秩序井然且慎重的礼仪。虽然那里的人类行为的外在形式最初产生于感情和思想的实质,但是其最终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独立于感情和思想;而那里的风俗最终会成为一种无形的、盲目的力量,其迫使不同的生物以相似的方式行动,并使他们拥有同样的外观。

在由大型民主机体划分而成的众多特殊的小团体中,没有任何一个团体呈现出相似的外观。

民主制社会中有富人,但没有富人阶级。你可以在那里找到有权势的人,但找不到有权势的家族,或者是那些几代人都拥有显赫地位的世袭制家族;即便偶然存在几个这种类型的家族,他们也不会自然地或紧密地相互附着,不会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一个单独的机体。因此,他们不能以详细而不变的方式控制其成员的外在行为。即使他们有意这样做,他们也缺乏充足的时间。因为尽管他们付出努力,但是他们每天都被可以席卷一切的民主运动的洪流所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