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美国人是怎样理解男女平等的[2](第2/3页)

在欧洲,男人看起来容易受到女性的支配,但是人们却否认女性具有人类的最伟大的特质,你会觉得女性有吸引力,但却不是完整的人类,让人大吃一惊的是,就连女性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她们觉得不务正业、软弱和胆小是她们的特权。美国女性可不需要这样的权利。

你可以说,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让男人获得了一种特殊的豁免,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男人有着自己的一套道德准则,他的配偶则有另一套准则。并且在社会舆论看来,同样的一种行为,在一方身上是犯罪,在另一方身上可能就仅仅是犯错误。

美国人完全不会理解这种极度不公平的职责与权利的区别划分。在他们看来,引诱别人犯错的人和被成功引诱的人是同罪的。

确实,美国人很少像欧洲人那样喜欢围在女性身边献殷勤,但他们总是通过行动来表示他们认为的女性是忠贞的、温柔的,并且他们十分尊重女性的道德自由,他们在言辞和仪表方面总是会十分谨慎,害怕说出伤害到女性们的字眼。在美国,年轻的女性独自出远门也不会感到害怕。[8]

美国的立法者们几乎将所有的刑事判决的条款都改得更温和了,然而对于强奸罪仍会判处死刑。对于这种罪行,舆论也表现出铁面无私的狂热。可以这样解释:由于美国人认为没有什么比女性的名誉更宝贵,或者说没什么比她的独立自主更受人尊重,因此对于想要违背女性的意愿从她身上夺走这两样东西的罪行,再重的刑罚都不会太过分。

在法国,对于这种罪行的处罚要轻得多,陪审团通常都不会判其有罪。这是对贞洁的蔑视还是对女性的蔑视?我不得不相信,二者都是。

因此,美国人不认为男性和女性有义务和权利做同样的工作,但是他们对于男女的分工表示同样的尊重,并且他们觉得男人和女人的价值是平等的,尽管他们的命运不同。他们没有给予女性以男性同样的勇气和使用这种气概的地方,但是他们从来不怀疑女性所具备的坚毅。并且就算他们认为男人和自己的配偶并不应该以同样的方式运用自己的智力和理性,至少他们断定男性和女性的理性是同样可靠,并且女性的智力与男性的智力也是同等水平的。[9]

因此美国人虽然允许女性在社会上处于下层的地位,但他们在智力和道德方面上竭尽所能提高女性的水平,使之和男性持平。在我看来,他们这样做是民主进程的极好的理解。

至于我,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尽管在美国,女性很难脱离家庭事务的圈子,并且尽管她们在某些方面还很有依赖性,但是在我看来她们的地位从来没有更高过,并且要是在我将要写完这本书时,有人问我,在我罗列的美国人所做的许多大事里面,美国繁荣昌盛、发展壮大最归功于哪件事,我会回答说归功于他们增强了女性的优越性。[10]

注释


[1]1. 在美国,男性和女性比其他地方交往得更少。

2. 婚姻权威受到了极大的推崇。

3. 然而,为了使女性的地位与男性相当,相较于我们在欧洲所做的一切,美国人已经做出了更大的尝试,但这是在理智和道德的世界之中。

[2]在笔记本CVK之中,这个章节的副本中这个初步说明:

“虽然这个章节已经被我修订,但这个构架与其他构架一样,仍然无法使我感到满意。事实上,我再也想不到其他任何东西了;我的脑海已经是一片空白。(1839年10月)

“将这两个版本的复制件拿给我的朋友们。”

在手稿的文件夹上有下述铅笔字迹:

它必须被进一步压缩。安培和爱德华的评价。/

同样的东西也存在于英国之中。其来自日耳曼和新教概念,但其在美国因为民主阶层而更加强大。根据安培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