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1] 美国人如何在宗教上应用“利益的正确理解”原则[2](第2/2页)

注释


[1]1. 如果正确理解利益的学说只考虑现世的生活那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们必须弄清楚这是否与宗教是对立的,因为宗教可以对现世之外的事物进行考虑而引导人们的行为。

2. 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利益几乎是所有信仰宗教的人的行为动机,也是几乎所有宗教创立者所使用的工具。

因此正确理解利益的学说本身是不与宗教相对立的,因为宗教只是在以另一种方式应用这种学说。

想要证明接受这种学说的人要比其他人更倾向于顺应宗教信仰和实践也是非常容易的。

3. 以美国人作为例子(YTC,CVf,第28—29页)。这一章没有草稿。

[2]手稿的第一页中写着:“我害怕我在这两章中表现得太过肤浅片面和陈腐了,然而在这两章中却又不需要更多的知识、深度和独创性。”

[3]边上空白处是这么写的:“这已经足够让宗教树立起对理论的优势了。”

[4]边上写着:“在我看来,在这样的人民智慧变得开化和强大,同时宗教信仰开始动摇的国家之中,这样的观点并不值得帕斯卡这样一个伟大的学者来对这个国家的灵魂状态进行如此完美的总结。”(《沉思》第36期,拉斐马编撰)

[5]边上空白处写着:“因此正确理解利益的学说可以成为一个国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哲学思想,而不会伤害到宗教的精神;但是它却会让宗教精神具备某种特征,并且,它一定会让虔诚信徒的心中萌生在上帝对世人的爱之下获得更多在天堂的统治地位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