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美国如何缓和多数的暴政(第3/12页)

500多年前,英国的贵族曾多次领导人民,并以人民的名义发言;但在今天,他们却维护王权,成为王室权威的拥护者。[10]然而,贵族仍然保持其自身的本能与偏好。

你也应当注意,谨防将团体的个别成员视为团体自身。

在所有的自由政府中,不管其形式如何,你会发现法学家总是在各党派中居于首位。这种看法同样适用于贵族。几乎所有撼动世界的民主运动都是由贵族发动的。

一个精英团体永远无法满足它的全体成员的所有野心,往往有较多的才能和激情没有用武之地,而你不难发现很多人因为不能很快享有团体应有的特权而转而攻击这些特权,以便获得更大的权力。

因此我不认为将来会出现全由法学家做主的时期,我也不认为大部分法学家在任何时期都能够作为秩序之友和改革之敌。

我认为如果在一个社会中法学家位高权重而无人反对,[拥有更多使他们居于社会的上层阶级的理由,]那么他们的思想将是极其保守的,并且他们将表明自己是反民主的。[11]

当贵族政体使法学家无法晋升时,它会发现法学家成为其最大的敌人,因为法学家的财富和权力虽不如贵族,但他们的活动独立于贵族,而且他们认为自己的文明程度与贵族不相上下。

但是,每当贵族愿意与法学家分享他的某些特权时,这两个阶级便能够非常容易地结合在一起,甚至可以说可以成为一家人。

我也倾向于相信一个国王总是可以轻易使法学家成为对他的政权最有利的工具。[12]

尽管法学家往往与人民联合起来推翻行政权,但是法学家与行政权之间的自然亲和力却大于法学家与人民之间的自然亲和力。同样,尽管你常常看到社会的上层阶级与其他阶级联合起来对抗王权,但贵族与国王之间的自然亲和力往往大于贵族与人民之间的自然亲和力。[法学家通常畏惧国王,但他们往往蔑视人民。]

法学家对秩序的喜爱高于一切,而秩序的最大保障者是权威。此外,不应当忘记的是,即便法学家重视自由,他们也通常将合法性置于自由之上;他们害怕暴政不如害怕专断,而且,假若立法者本身剥夺了人们的自由,法学家也不会有什么不满。

因此我认为如果一个君主面对民主的侵入时,设法削弱国家的司法权并削弱法学家的政治影响,那么这样的行为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他将失去实质性权威,而徒有权威的外表。

我并不怀疑让法学家参与政府的管理对于国王来说更有利。如果政府以暴力的形式建立专制,那么,在国王把政府交给法学家管理之后,也许他会发现专制经过法学家之手会具有公正和合法的特征。

[至于我,我永远不会建议任何民族让法院负责确保它的自由。我担心法院会将这种自由献给它的君主或者献给其自身。应当由大型政治议会负责确保这种自由。]

民主政府有利于法学家的政治权力。当富人、贵族和君主被撵出政府,可以说法学家理所当然地在政府中掌握大权;因为在那时,只有他们是人民能够找到的最聪明能干的人。[13]

法学家因其喜好而自然偏向于贵族和君主,也因其利益而自然偏向于人民。

因此,法学家虽然喜欢民主政府,但它并不具有民主的偏好,也没有承袭民主的弱点,这两种理由使其拥有民主的力量并超越民主的力量。

在民主政体下,人民不是不信任法学家,因为他们知道法学家的利益在于为人民的事业效力;他们不会因法学家的话而气恼,因为他们预料到法学家不会有别有用心的动机。[14]事实上,法学家不想推翻人民创建的政府,但是他们不断努力以非民主的道路和手段来领导政府。从利益和出身来说,法学家属于人民;从习惯和爱好来说,法学家又属于贵族;他就像两者之间的天然锁链,像将两者联合在一起的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