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其乐融融

景珂自那日回去了,就把他父皇的允诺牢牢记在了心里,从此以后,他日也盼,夜也盼,就盼着有人来接他。

可惜天不遂人愿,过了一日,又过了一日,还是没见到来接他的人影儿。他心里挂念着大统领,又想着那两只小雀儿,到了第三日,眼见着日头一步步向西边落去,门口依然听不到动静响起,他虽然强忍着没有掉眼泪,这委屈失望的神情,却是怎么都掩不住了。

萧振庭比景珂大了足足有一半,按理来说以他的年龄,绝对不应该被指定为景珂的伴读,家中长者送他进京的时候,也是考虑到了年龄这一点,才特地挑中了他,却不知由于什么缘故,最后他竟然成了这位最年幼的小皇子的伴读。

萧家的子弟虽然多年不出仕,但是千年世家的根基还在,在京里自然也有不少眼线。只是萧振庭后来问起缘故,众人都是含糊其辞苦笑连连,显然其中的原因,实在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皇子伴读的荣辱,历来与皇子的命运休戚相关,而且萧家在沉寂多年后,将他送到京里来,绝不是为了让他给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做保姆,不过在家中长者动起别的念头时,萧振庭却拒绝了。

历代颂扬的读书人的美好品质中,有很重要的一条是一臣不事二主,改换门庭背主求荣这种事,虽然有“良禽择木而栖,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样的话作遮羞语,却始终是被那些真正有骨头的读书人所不齿的。

从古至今,也就出了个魏玄成,先辅太子后侍太宗,明君以之为镜,君臣相和共创盛世,在史上留下了一段佳话。不过就算是他,史书上说到他的故主时,也要草草带过不愿深究,兼其身后又因人所累,被君王推倒碑石磨灭碑文,读之着实让人不胜唏嘘。

后世的另一位臣子遇到类似的情况,则是不一样的选择,宁诛十族而不屈,世人在为那些无辜者的鲜血发怵的同时,却要赞一句“文人风骨”。

萧振庭自认他不是个做事拘泥于手段的人,只是他年纪虽然不大,却自有世家子弟的骄傲,有些事实在是有违他的本性,怎么都不愿意去做。

何况改换门庭这种事,做起来简单,只是这背主求荣的污名一旦留下,洗刷起来就不易了。若是挑挑拣拣换来换去,不慎背上一个“三姓家奴”的名头,就算他日能够位极人臣,又有什么意思?

就萧家掌握的情况来估算,因为那位二皇子殿下莫名其妙的敌意,他要侍奉的这位小皇子,眼前的日子很不好过,日后的成就也是有限,不过这也未必不是幸事,就当他多了一个弟弟,尽力护他平安吧。

那时候,刚刚成为景珂伴读的萧振庭这样想着,开始了他鸡毛鸭血的艰难伴读生涯,不过后来发生的种种,却让他改变了一开始的想法。

近卫营大统领永宁侯卫衍,那是真正的天子近臣帝王宠臣,而且据说和皇帝关系亲密,虽然行事出乎人意料的低调,多年来始终隐在皇帝身后,无声无息没有任何作为,不过萧振庭想到他的身份,他的家世,以及皇帝对他的宠幸,再联想到自家的所谓低调,就估算出这位大统领真正的影响力不容小觑,若小皇子能够得了他的青眼,在皇帝跟前帮着说些好话,有机会多多露脸,以后的事就很难说了。

萧振庭有心想教一教小皇子,该如何去讨人欢心,只是他才唤了一声“殿下”,就发现小皇子看过来的眼睛里已经在泛红,最后他还是止住了话头。

他突然想到“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句诗,有心算无心固然可行,但是不着痕迹毫无矫揉造作之感的达到目的,才是真正的上上策,以小皇子的性情模样,想要讨人欢心并不是难事,他就不去多事了。

“也许殿下那日听错了,也很有可能。”见他难过,萧振庭开始帮他分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