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文成复法(第3/7页)

历史上,周公颁行过《酒诰》禁酒。西汉建国前期曾经禁止群饮,不准没事凑一块请客喝酒。北魏做得更绝,颁行禁酒令。酿酒、卖酒、饮酒的人一律斩首。

北魏对贪污腐败官员的惩处是历朝历代首屈一指的。拓跋焘太平真君年间曾规定“赃四十匹,处死!”当他发现效果不明显时,加重处罚,“赃三匹皆死!”拓跋濬更加严厉,“百官赃满二丈者皆斩!”拓跋濬增设侯官。侯官是特务组织,大致拥有现代国家安全局和检察院部分职能,监察政府各部门、地方各部门的官员。侯官们微服出访,无孔不入,寻找官员过失。一旦发现,严加追查、严刑拷打、逼招口供。

很多人为北魏官员鸣不平,因为北魏做官是出义务工,不付报酬没有工资。不给钱,还不让贪污,怎么过活啊?也忒苛刻了吧!

这是鲜卑人和汉人看问题的不同之处。北魏的前身代国是一个部落联盟,氏族社会平均分配财产的习俗浓厚。北魏建立之后,开国君主拓跋珪按等级分配财物,部落大人、群臣、将士们人人有份,份额不等。既然按等级分配,官员本来拿得多,没有必要另拿一份。进入中原之后,出来做官的大多是士族豪门子弟。豪门控制资源土地,是富有阶层。你们出来做官,也没有必要拿国家的钱。

北魏帝国的财政体系不完善,皇室和国家财政分得不清,财政收入大多进入皇室,君主的赏赐等于发薪水。

除了打击贪污之外,北魏政府不允许官商勾结,更不允许官员经商。那样做会造成社会不公平竞争,减少民众收入。拓跋濬思路清晰,他说:“为政之弊,莫过于此。”官员经商比贪污受贿更可恶,“一切禁绝,犯者十匹以上皆死。”

官员经商有暴利可图,禁止相当困难。拓跋濬的父亲,那位后来追认的景穆皇帝拓跋晃多精明的一个人,“营立私田,畜养鸡犬,乃至贩酤市廛,与民争利。”不听高允劝阻,触怒拓跋焘惊吓而死。应该说,我们现在仍没有北魏政府反贪反腐之魄力。

北魏政府在社会救助方面做得有声有色。一有灾荒,必定救灾,经常“开仓廪以赈之”、“出布帛仓谷以赈贫穷”。对于看不起病的贫民,国家负责免费医疗。“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须药物,任医量给之。”中国传统政治好的一面,北魏政府几乎全做到了。这源自皇权不断加强,源自北魏帝国对鲜卑和汉人豪强严厉的控制,而在南朝,这是不可能的事。南朝政府只能寄希望门阀士族和庶族富翁的慈善之举。

当然,北魏官员不发薪水,一些家庭贫困的官员深受其害,比如高允。高允出自士族豪门,可少年时代父亲去世,高允放弃家财给两位兄弟出家为僧,从此家境贫困。高允做官清廉,任征南大将军杜超的从事中郎时,和几位幕僚一起巡查诸州,查断各地的案件。那些位幕僚因收受贿赂犯了事,唯独高允以清平获赏。

这样一位清廉的官员怎么生活?高允有时教授,招收过一千多学生。学费有没有不清楚,腊肉还是有的。再者,依赖两个儿子砍柴度日。

中国传统文化常常依据道德将官员分为两类,清官和贪官。而往往许多凌霜傲雪的清官在执政功绩上不如一些有才干的贪官。清朝的刘墉与和珅便是典型的例子,还有明朝的海瑞和张居正。也许贪官出于善于搂钱的天性,国家财政收入会因之改善,所丧失掉的则是道德准则。

人们希望官员清廉而又富有才干,这样的官员似乎并不多得。宋明理学要么将人炼成腐儒,要么将人炼成伪君子。菜根谭中有句话,“智械机巧,不知者为高,知之而不用者尤高。”拥有这种境界的人太少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