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9章 二哈(第3/3页)

殖民公司与封地基本差不多,唯一区别是封地是诸侯家族世袭,而殖民公司则是公司永久拥有,公司为股份制。

殖民公司拥有殖民地,也不需要功劳获封,他们是朝廷直接卖海外的地给他们,然后他们自己去经营建设,照样有朝廷派出的御史,照样要向朝廷交纳税收。这种殖民公司,其实就是给那些资本家们一个红利。

对朝廷来说,殖民公司也有好处,就是能够弥补朝廷无力更多对外开拓的不足,让这些有实力有资本的民间力量集中起来,却经营开发海外,抢占先机。

殖民公司也一样能够拥有殖民地的武装力量权力,各种行政、军事、司法、税收等方面,都与诸侯封地是看齐的。

这次第一批十五家殖民公司,都算是实力较强大的。

他们派出一批管理人员,载着第一批殖民者前往美澳,建立殖民据点。

这是一个双赢的计划,朝廷卖出不少殖民地,赚了一笔钱。而那些商人们组建殖民公司,也拥有了一块殖民地可以经营。

从普通商号,到殖民公司,这跨越自然是很大的。

有地盘有军队的公司,岂能跟一般的公司并提,地位也要提升不少。

希望船队过去的时候,李世民父子还都活的很好,可别已经被土著给灭了,那就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