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3章 大宪章(第3/3页)

“如果贵族院里,大家都一样的权力,未免有些不公。”

不平。

张超面带着微笑,很好,这些人已经在想着权力公不公平的事情了。

“这也简单,虚封贵族拥有一票,实封子男爵拥有两票,伯侯爵三票,县公郡公国公拥有四票,郡王国公拥有五票。”

或者虚封一票,男子伯侯公王往上再递加。

具体的,可以再谈。

这和股东大会一样,不按人数来,而按手里的投份来。一个实封国王,当然不能跟一个虚封男爵一样,在议会享受同等地位。

“但是,各封候按爵高低拥有的不同票数,只在选出各级议会代表时有用。当各级选出代表后,那么在议会里面,他们的投票权应当是一样的。帝国贵族院里的参议员,不论是男爵还是国王,他们都只持有一票。”

封侯们相当于帝国的股东,选出议会的时候,他们相当于开股东大会,按股份来拥有不同票数。但如果选出了各级议会,那就相当于董事会之类的,这个时候就不能再按票数来,而是按席位来。

“希望宪章草案能够尽快拟出。”张超告诉许敬宗,宪章不是普通的律法,他需要的不是面面俱到的细节条款,而是从大方向上确立以后帝国的体制等。

至于细节律法,以后帝国可以以宪章为基础,再修订各方面的律法颁布。

张超这么一说,许敬宗一下子又豁然开朗了许多。

联邦制帝国、内阁负责制、议会立法、封驳,取消翰林院批红,宪法高于一切,封国拥有自治权,但无立法、外交、开战,以及制订税法权,在封地领地内拥有行政、司法、征税和拥兵自卫权。

“我明白了,我回头向议会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