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张总管(第3/3页)

年利百分之五,盘炕改灶一千零八十文,年利百分之五,利息也才五十四文钱。两年年利百分之八,总共才一百七十二文。三年的话,月利能达到一分,年利百分之十二,三年的话就是三百八十九文,平均一年得将近一百三十文。

但细算下来,这根本不算高里贷,也不是什么复式利滚利。与这时代跟那些放贷商人的利钱相比,就太不算什么了。

要知道,现在这年头,连大唐朝廷都是直接放贷收息来作为各地官府的常用办公费用的。这还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做公廨钱。

从北朝起,公廨钱就一直沿袭至今。官府把一笔常用公款作为专款,投入到市取取利。唐立国之初,武德元年就开始设置公廨本钱,由各州的令史经管,特别设立捉钱令史,就是从市场中选那些身家比较丰厚的商人来担任这个捉钱令史。

每人给他们五万以下的本钱让他们去放贷,而每月的利息官府要固定收取四千文,年息达到本金的近百分之百的月料钱。

而张超的一年按揭年利息才百分之五,相差二十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