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曹局长的家事难断(第2/4页)

王军洋自然不答应,想方设法想要阻止两个人。曹永国也是倔脾气,一怒之下就将王于芬带回了燕市,还差点因此丢了工作。王军洋时任章程市西桥区区长,多少有点关系,就找了燕市的朋友,想劝王于芬回来。王于芬直接回绝了他,说是不嫁曹永国,就谁也不嫁。

王军洋无奈之下,只好点头同意。他不认为曹永国有多好,一心觉得肯定是曹永国花言巧语骗了王于芬,她才鬼迷心窍非要嫁给一个没有地位没有前途的技术员。最后曹永国和王于芬结婚时,王军洋虽然也参加了婚礼,不过还是没有给曹永国好脸色看,还声称如果他以后实在混不好,可以把关系调到章程市,他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给他安排一个大好前程。

曹永国拒绝了王军洋的好意,花光了所有积蓄将王于芬的关系调到了燕市,不过他没有能力让她进机关,只进了一家效益一般的企业。此后曹永国发愤图强,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完全依靠自己的努力,一步步走向了高位。

结婚以后,虽然和王军洋走动不多,不过每次回来也算和和气气,至少表面上还过得去,尤其是王军洋退休之后,离开了领导岗位,气势也就弱了许多。再后来曹永国当上了省局的局长,成了正厅级干部,比起从处级退下来的王军洋来说,已经高了一个层次,再回去时,王军洋就再也没有了以前的架子,对曹永国客客气气,态度也亲热起来。

有一年过年时回去,一家人在一起喝酒,王军洋喝多了,就说起了以前的事情。也不知是什么原因,他就开始指责曹永国的不是,说他如何如何不好,哪里做得不对,要是按照他说的去做,别说厅级,以后就是副省,甚至省部级也不在话下,话里话外透露的意思,当然还是曹永国不如他。

曹永国被王军洋轻视了许多年,当上了局长之后,当然要扬眉吐气一把,不过碍于他是长辈,在他面前还要端他一端,奉承他几句。不想王军洋越说越不象话,竟然说出了如果王于芬留在章程市,肯定能嫁一个当上市委书记的丈夫。省局局长是厅级干部,但远远不如市长和市委书记主政一方,大权在握,说到底,王军洋还是从骨子里认为,曹永国没有让他满意。

曹永国也终于动怒了。

当年王军洋的强烈反对,尽管过去了许多年,但随着王军洋的发作,以前的种种屈辱都涌上心头,曹永国当面反驳王军洋,说他一辈子只做到区委书记,就算主政一方,也不过是一个处级干部,级别不高,境界就不高,看不到许多高级别的人才能看到的东西。言外之意就是,退休的处级干部用过去的眼光,教训现任的厅级干部,是非常不合时宜的。

一番话惹怒了王军洋,王军洋拍案而起,下了逐客令。曹永国也不退让,针锋相对,带领全家人当晚就返回燕市。王于芬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本想留下,却被盛怒之下的王军洋赶走,让她永远别进家门。

虽然后来又在家人的劝说下,王军洋主动给王于芬打了一个电话,让她回家过年,有事没事经常回来看看,算是间接放下了身段。毕竟是自己的亲生父母,王于芬原谅了王军洋,曹永国却不肯低头,说什么也不再回章程市,连带曹殊黧和曹殊君一提要去看望姥爷和姥姥,他就会大为不快。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即使是高官之家,也有许多不和谐的声音,夏想感慨,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你还没有回答我,红衣表姐是你什么亲戚?”

“不许再叫红衣表姐,不好听!”曹殊黧不满地说道,见她的手不知何时又被夏想抓住,就用力甩开,“你就叫她萱姐也行,她是我舅舅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