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缺陷(第2/2页)

事实是他如果坐飞机的话,三个小时可到印度,六个小时能到昆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无线电指挥远征军发起反击,哪怕是指定撤退路线。

二十多天,那么多失去依靠的中国士兵在挣扎,然后绝望地死去。

做个假设,要是中国远征军里面有美国大兵,史迪威能这么轻松自若地自顾自离开军队吗?

别说他,如果得不到上级命令,恐怕麦克阿瑟都不敢有如此做法。

对于史氏的“勇敢”,有人一语道破关节:他必须演出徒步走出缅甸的旅行,否则就只有回国等着下课的份。

史迪威与陈纳德,都是美国人,怎么差距如此之大呢?

陈纳德曾经说出对这位同胞的个人印象:“史迪威瞧不起中国人,他以为自己是救世主。”

要说差别,大概这就是最大的差别。

陈纳德当初以落魄之身来到中国,从幕后顾问干起,既有辉煌的胜利,也曾备尝失败的苦涩,中国朝野给予了他超出原先想象的待遇、尊重和荣耀,而他也做出了巨大回报,双方一点点积累感情,直至牢不可破。陈纳德多次说过,他在情感上完全是一个中国人。

史迪威却是直接空降,来了以后便个人膨胀,乃至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很了不得,绝对有资格领导这个“次等民族”,却不知道在战场之上,一个普通中国将军的实战经验都要比他多得多。

假如他能谦虚一点,认真听听罗卓英、杜聿明等人的建议,未必不能把中国远征军捏合成一支地面上的飞虎队,亦未必会在缅甸败得如此之惨。

这个世上,没有谁能真正毁你,能毁你的,往往正是你自己,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把自己当名人给宠着——所谓“名人”,其实倒过来念,也不过就是一个“人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