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瞎掰到底(第2/3页)

丁二气息微弱的摇头道:“不认,丁二无罪。我所说的,是我知道的事实,我只是陈述而不是造谣。既不是造谣,何来诋毁诽谤之指控?”

“书呆子,你还真的读过两年书。你既然主张你在陈述事实,拿来。”蔡倏冷笑着手一伸道:“本堂要证据。证明你当数百人之面说应俸局贪污皇家拨款的证据,若是没有证据,你就真是侮辱皇家花石纲事业,造谣,诋毁诽谤重要官员!”

丁二愣了愣,一时间变得迟疑了,想起了一些东西。

蔡倏微微一笑后,转头看向书记官道:“记录判决过程,以及本官判词:丁二无证据,造谣诋毁诽谤应俸局、乃是整个东南官场,形成诋毁诽谤官员罪。依大宋律,造谣者给以警告处罚。诋毁诽谤官员者、未形成恶劣后果之常态下,杖责十五而不刑。造谣受众过百人者,视为影响较强。造谣受众超过五百人者,视为情节恶劣影响极其严重,正式形成诽谤官员罪。”

扭头看向当事人的那个也列为证人的文士,蔡倏问道:“当时现场百姓几许?”

“回知州相公,至少五百人以上。”来自应俸局的文吏抱拳道。

高方平一阵郁闷,这就是业务不熟的麻烦所在了。妈的做官真不是拍脑袋做的,大宋和后世一样,难道还真有这条造谣后被人传阅五百人次以上获罪的刑罚?然而高方平没有熟读律法,竟是不知道是否真有这条。

蔡倏则头,看向高方平道:“通判大人学富五车,乃是东京少见的才子,本堂引用之法条可有不妥之处?”

高方平看向了丁二,见丁二无奈的微微点头,这就说明真有这个法条了。于是高方平摸着下巴,尴尬的道:“法条之引用表面看似乎并无不妥……”

到此蔡倏忽然袭击,敲下堂木把高方平吓得躲在桌子下,然后蔡攸宣判道:“丁二妄读圣贤之书,不思报国进取,肆意抹黑官员官府,侮辱皇家,事实上形成冒犯皇家、诋毁诽谤官员罪,且态度恶劣冥顽不灵,拒不认罪,无任何减轻处罚之情节。本堂依大宋律判处杖责三十,刺配一千里,剥夺其功名之身,悔过三年方可还乡,就此定案。”

书记官记录之后生效,有差人上前扯去了丁二的袖口,表示剥夺秀才之身,之后押在地上准备执行杀威棒程序。

被强迫到场作证的几百个老百姓实在无奈,这下好,妈的高方平都很滑稽的被吓得躲在桌子下面了。

蔡倏放下堂木捻着胡须缓口气的时候,高方平从桌子下面突击出来,拿走了桌子上的堂木。

“且慢!”高方平敲下了堂木,喝退了准备打板子的差人,瞎掰道:“知州大人也不知道是不是昨晚被门夹到了脑壳……”

高方平说不完,整个大堂便有许多人忍不住捂着嘴巴笑了起来。忍的好辛苦。

蔡倏不禁大怒,拍桌子发现没用之后,赶紧去抢高方平的堂木,却是也没能抢到。

重新了整理了一下说辞,高方平继续瞎掰道:“知州大人于此案认定过于武断,许多事实并不够清晰。法条之引用,必须建立在案情判断无误前提上,才能成立,否则就是张冠李戴的迫害。”

蔡倏怒道:“本堂何来案情不够清晰之说,你高通判倒是说说,我洗耳恭听?”

高方平看向后方作为证人列席的几百个跪地百姓道:“所谓孤证不立,此案件之中本司作为旁听列席,从始至终只听有人证,而未见有物证。固然依大宋律,人证如若可信、且人证相互间无瓜葛又达到一定人数,支持强行定罪。但是审案过程本官发现,此案之人证全是未读过书之百姓,于这方面的理解力、记忆力、判断能力堪忧。基于此点,本司认为州衙之断案过程,存在瑕疵,存在‘引供诱供’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