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交涉,决定(第3/3页)

而那些年轻的家臣子弟,也被挑选一些出来,由我带到广府去,或说充当某种变相的人质。

我不可能留在这里长期处理藩务,于是现有的职责被我创造性的细化分配到,若干新提拔的人员和重新设置的职权上去。

罗氏藩虽然只有一个开国子的诸侯爵级,但是因为颇多开拓自蛮荒的缘故,地盘比起同样规格和级别的,要更广大一些。

名下坐拥数十姓家臣,上百家附庸,数千大小士家和两万余户国人,以及七八倍于此的土户、藩奴。真要用心管理起来也是颇多事务的。

因此作为开国子规格的藩内沿袭的是比较具有典型意义,类似国朝州郡下配属的三管五曹一领制度:

比照州官的长史、别驾、司马三上佐,设置奉事、执领、管领等藩司三管,为藩主第一序列的近臣,以分管日常。

比照户、功、仓、兵、法、土六曹制度,设立五曹(缺法曹),以各曹正副判司官名目,行使职权,虽然无官品但有俸禄,一般从近支或是家臣中选任。

然后又有若干参领,参事辅,比照州下数目不定随需而设的参军事,而负责具体事务杂佐,比如祭祀、礼仪,祠庙、交涉、建造、盐事,港船务,商业活动等,则从国人众择优任命,数目和职责略有变迁不定。

又有一藩领官,名为家冢,管理藩主的直属产业和附口、佣奴,只能用家生子出任,但平时陪同在藩主身边,由若干的冢副,分片负责那些各地代官,代领、庄头。

当然了经过历代沿袭,海藩各家自有演变,已经不一而同了。

除了更换的职位外,我只是增设负责海贸,工坊、训做等若干个参事的职位,然后将诸曹下的职权和人员配属进一步细化。

在家冢名下,增设一个专司监察的冢副,以我安置回来退养的部下和老人为主,专门对藩主负责。增设一个义从代管,负责从附户和藩奴挑选相对忠实可靠的人手,与新设的训做参领配合,为我训练提供兵员和其他用途的人手。

然后用这些属官,组成一个定期的议事会,现任藩主只要负责主持和监督各项日常和议程,就可以比较省心的维持现状,也就是牺牲了某种日常效率和行政成本,来保证权力架构的稳定和制衡手段。

起码罗藩这些年的财政状况还是不错的,依靠土地产出和海贸收入,甚至有所增长,我只是自掏腰包增加了本地粗加工的规模和种类而已,土地和人工都是现成的。

在这个过程中,确立名分和权柄。然后我名正言顺的获得一个长期提供稳定兵员和物资的大后方,如果再加上婆罗洲其他地方达成的协议和渊源的话,可以说我的基础一下子夯实和巩固了一大块。

然后还有最后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