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章 淘金浪潮(四)(第2/4页)

只要想想这个画面,刘彻就不由得浑身上下都舒服的呻吟起来。

气候寒冷算什么?

吃货帝国的子民,只要能填饱肚子,能种开垦种地,养活子嗣,特么就是西伯利亚也有人去啊。

荒无人烟,算个屁!

汉室目前有五千万左右的在册人口。

百分之一就是五十万!

天下人口中,游侠儿、行剽的“英雄豪杰”还有专门在野外敲闷棍的“行锤之人”,恐怕就有个百万甚至更多了。

这帮大爷在内地郡国无法无天,偷鸡摸狗,甚至杀人越货,抢劫强奸搞的地方官头疼无比。

但他们若是去了怀化、新化跟朝鲜。

那立刻就从人渣,变成了朝廷栋梁,社稷基石。

还有为数更多的懒汉,梦想着一朝暴富的梦想家,这些家伙,为了发财,连冒着被划到“鬼薪城旦”的行列,去修地球的危险给人当赘婿都肯干,就更别说区区新化、怀化跟朝鲜了。

不就是冷点嘛,总比去修地球,累死在长城脚下好吧?

还有那些已经走投无路,被迫要卖身给他人做奴婢的农民,若是听到新化、怀化、朝鲜,连傻子都能捡到黄金的传闻,又会怎么想?

“只要人过去了,就不怕他们不留下……”刘彻敲着手指寻思起来。“朕原本计划在新化-怀化-朝鲜移民百万……”

“但是,奈何天下百姓,故土难离,除非万不得已,不愿意去寒冷荒芜的化外蛮荒之地……”

“若是按照正常的办法,没个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经营,这些地盘,几乎不能消化……”

“朕可等不了几十年,更别说上百年了!”刘彻想到此处,主意已定:“时间越久,变数越大,更何况朕不可能再活一百年!”

历代皇帝,除了乾隆那个昏君外,有谁能活到八十岁的?

就是六十岁,都已经属于“高寿”了。

对刘彻来说,他希望,当他离去的那天,这个国家,已经可以说,定下了千年帝国的基业——哪怕子孙不肖,后来王朝也能有再度君临全球,单挑世界的资格。

而全有东北、远东和朝鲜,则能杜绝一切来自东北方向的陆路威胁。

更能将霓虹变成真正的万年小受,千古RBQ。

占据了朝鲜半岛的中国,可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无间断的调教,让它知道,什么叫父爱如山。

鬼父剧情能从1代拍到N+代……

这样想着的时候,宣室殿,已然到了。

刘彻走下撵车,王道立刻气喘吁吁的来报告:“陛下,汾阴侯跟执金吾已在偏殿等候!”

刘彻点点头,手按在腰间的佩剑上,大步向前。

没有人知道,这天,刘彻跟绣衣卫都尉汾阴侯周左车以及执金吾郅都都谈了些什么。

但是,当天晚上,某个谣言或者说传闻就在长安城的大街小巷里不胫而走。

到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就是长安城里的老太太都知道了这么件事情。

“听说了吗?”无数人神神秘秘的拉着自己的邻居,悄悄的窃窃私语:“新化那边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东西——一座金山啊……”

“听说,怀化郡郡守兼新化令薄世,派了三千人!”某人特意强调了这个数字:“听清楚了,是三千人!去那个金山捡金子,捡了三天三夜都捡不完啊,运送黄金的马车,连车辕都被压断了……”

这些家伙一边这样说,一边流着口水,幻想着这样的场面。

以他们的见识跟眼界,根本无法想象这样的场面。

“兄长,您这消息有误吧……”原本的听众,也神秘兮兮地说道:“我听东三里的王大郎说,他的舅父的表兄的妻弟的叔父在宫里当差,听他所说,根本没有什么金山……就是一条河,不过河里面挺多金砂的,据说,那条河有几百里的河段里,全是这样带着金砂的沙子,就是个傻子,拿个筛子在河边筛上一天,也能得个几两砂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