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天下英雄入吾瓮中(一)(第3/3页)

诸子百家,三教九流,殊途同归。

因此,墨家也是臣服或者说顺从刘氏王朝的统治的。

只不过,这些家伙的政见和主张,跟过去刘氏的天子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但刘彻却不管这些。

管它黑猫白猫,能抓到耗子的,就是好猫!

“孤最近读书,读至腹【黄享tūn】杀子之时,常常扼腕叹息,若世人皆如腹【黄享】,何愁法令不通,政令不行?”刘彻却看着杨毅,缓缓的道:“于是,遍问诸臣,可知有墨家传人?有左右曰:雒阳杨子重,墨家子弟,可以一观……”

刘彻笑眯眯的对杨毅道:“杨毅……你来跟孤解释一下腹【黄享】何以杀子?”

腹【黄享】,乃是秦惠王时墨家的钜子。

墨家的钜子,很好理解,大抵就相当于武侠小说里的掌门人。

某次腹【黄享】之子杀人犯法被官吏抓捕,惠王下令将其子释放,理由是腹【黄享】年事已高,独有一子,不可让其绝后。

这在统治者的立场很好解释。

笼络人心嘛!

但腹【黄享】知道后,就将其子杀了,还对秦孝公说“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朜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这个故事被记载在吕氏春秋中,后世,基本很少人知道,即使此时,假如不去翻书,还真不知道。

但刘彻喜欢看书,加之最近在编辑《新神农》,于是就看到了这么一则故事。

从这个角度来说,墨家的人,比法家的人更尊重法律。

前提是,这个法律,得让墨家人觉得有道理。

杨毅却是稀里糊涂,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而,涉及到学派的名声和尊严时,他不能不回答,于是叩首道:“回禀家上,腹【黄享】杀子为公义,其子犯法杀人,综按汉律,以当偿命,先贤杀之,是维护律法之公,天下之义也!”

刘彻闻言点点头。

比起儒家的嘴炮,墨家才是真正的行动派!

像儒家嘴上说什么舍生取义,杀生成仁。

临到头没几个真正付诸行动的。

但墨家不然,史书之上,孟胜为一诺殉城,之后墨家因孝公而效忠秦国百余年,始终不曾泄露过秦国任何机密,更不曾朝三暮四,与六国有什么勾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