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狂欢的古老源头(第2/4页)

英国人类学家罗宾·邓巴(Robin Dunbar)写了一本畅销书《哈拉与抓虱的语言》(此为繁体版译名,英文书名:Grooming,Gossip,and the Evolution of Language),他在书中提到,一个旧石器时代团体的适当人数大约为一百五十人。他仔细研究了交谈(包括讲八卦)的功能后,认为那能帮助人们聚集成约一百五十人的团体。抓虱也一样,互相挑出对方毛发里的小虫、灰尘,对其他原始人有同样的功能。虽然他的书名没提到跳舞,但书中有提到,跳舞将这些过去的人类团体聚集起来。邓巴认为,交谈的问题在于,“无法完全满足情感的层面”:

我们学习辩论和推理的能力,同时需要更原始的情感机制来凝聚大的团体……需要较深层且充满感情的活动来超越冰冷的推理和辩论。看来我们需要利用音乐和身体接触来达成。[3]

事实上,他认为舞蹈仪式比交谈重要——舞蹈“能让人表现当下内在的需求”,并提供人们“形而上或宗教的意义”。值得注意的是,现已发现上百个史前时代跳舞的图像,但石头上却没有任何线条图案是有关聊天的。

邓巴认为团体的舞蹈,尤其是列队和围成圈,能够打破隔阂与凝聚社群。特纳从二十世纪原住民仪式中也发现,团体舞蹈能够团结“共同体”中的成员。除了他们两人的发现,有趣的是,希腊文中的“法律”(nomos)一词,也带有音乐“旋律”的意思。通过舞蹈,将身体投入在音乐之中,就是将自己融入在社群里,而且比起享有共同的神话或习俗,这种融入的程度更深。随着音乐和唱诵动作,团体中竞争对手和派系能以没杀伤力的舞蹈一较高下,或者一笑泯恩仇。如同神经科学家说的:“跳舞是用来形成团体的生物科技。”(如果能知道舞蹈仪式发挥作用至少需要多少人,应该会很有趣,但我找不到这方面的著作。)

因此对于团体和团体中的个人而言,借由舞蹈聚在一起,在演化上比起几个人的小团体较有优势:较易形成团体,以防御侵入地盘或有威胁性的动物或人类。其他物种还做不到这一点。鸟类有它们的曲子,萤火虫能组合它们的光芒,大猩猩有时会聚在一起挥舞手臂。虽然动物行为学家称这些为“嘉年华”,但我们从没发现有任何动物能创造音乐,并随着旋律起舞(也可能它们隐瞒这个天赋不让人类知道)。人类本身就有这种天赋,能够交流对彼此的爱,这是弗洛伊德难以想象的:这种爱,或说是凝聚力,把大于两人世界的团体结合起来。

当然,舞蹈只能在以下情况将人们拉近:第一,活动目的是为了创造欢愉;第二,提供小团体无法达到的欢愉。[4]在史前时代,仪式中的舞者对自己所参与的活动有不同的认知,可能是为了修补分裂的关系,或是为下一次与敌人交战而准备。无论如何,他们也在从事自己喜欢的事,因而愿意投入大量的精力。在比较“原始”的社会中,舞蹈庆典的参与者陷入狂热,足以证实他们的庆典充满愉悦。现代的西方人则是参加舞会或其他动感的活动,包括摇滚演唱会、锐舞派对或各种夜店的活动。如同历史学家威廉·麦克尼尔(William H.Mc-Neill)在他的著作《与时俱进》(Keeping Together in Time)中指出,简单的团体活动就能产生深深的、甚至兴奋的满足感,例如列队前进或吟唱。他谈到自己年轻时在二战中服役训练的过程:

操练时,漫长的团体行动所唤起的情感,用文字很难描述。回想起来,那是一种良好的感觉,充满全身;更确切地说,那是一种奇怪的感觉,整个人放大了、膨胀起来,变得比生命更巨大。这一切都得感谢这样的团体仪式。[5]

事实上,我们喜欢有节奏的音乐,光看着别人跳舞就会兴奋,很难克制自己不要加入。有些西方人观察土著或奴隶的仪式时,发现跳舞是会传染的;人们能察觉到强烈的欲望,想跟着其他人一起舞动。这样的刺激可能是听觉的或视觉的,或来自人体内肌肉对节奏的反应。某位精神科医生研究过,跳舞能够“刺激大脑皮质,继而于人类身上制造强烈的快感以及难以言喻的体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