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上达天听(第2/2页)

叶春秋可是专门在光脑中查过资料的,至少在弘治朝,就有一群专业碰瓷的家伙,以骂皇帝为荣,而且据说还混得风生水起,所以科举这条路,叶春秋自认为走对了,这时代的士大夫混得开啊。

厂卫固然也很有前途,甚至运气好,还有一飞冲天的可能,若是得了圣宠,便是转眼之间位居极品也不无可能。不过这条路玩的是心跳,你看刘瑾现在风头正劲吧,可是失了圣宠,就什么都不是了,一旦失利,可能就是抄家灭族的下场。

大明朝的宠臣,几乎没几个有好下场的,想要保持恩荣长盛不衰,何其难也,更何况叶春秋现在这个年纪,若是跑去北京,纯洁的像白纸一般的少年,别说一飞冲天,怕是很快就会被人啃得骨头都不剩。

北京绝不能去。

叶春秋几乎没有犹豫,他笑了笑,作揖道:“大人明鉴,学生何德何能,蒙受刘公公厚爱!只是学生举业要紧,科考在即,怕是去不得北京,请大人见谅。”

断然拒绝,绝对不能给对方一丁点念想。

来人的脸色顿时一变,他也料不到一个少年居然会拒绝这个诱惑,他的横肉抽了抽:“你说什么?”

叶春秋脸上古井无波,道:“科考在即,学生绝不会在此时去北京。”

来人冷冷一笑道:“是吗?你既敬酒不吃,那也无妨,我不过是传话罢了,再会。”说罢,也没有多言,转身便走。

叶春秋目送他离开,轻吁口气,至今他都不明白,为什么那刘瑾要找上自己,自己什么时候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了。不过这番子走时有些恼火,却不知会不会记恨,记恨就记恨吧,这里毕竟是江南,文风鼎盛的地方,自己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而已,还能怎样?

多事之秋,总是扰人心志,叶春秋索性也不练字了,收拾一下出门出去散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