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几个无可辩驳的史实(第2/3页)

李鸿章成为“大投降派”的又一证据是“要求清政府放弃新疆”。丹祖提出这个问题,可能由于没有读过第一手资料。1874—1875年间,清廷内部曾因日本入侵台湾引发一场如何抵御外敌的争论。在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是海防优先还是西北的塞防优先?朝廷要求大臣发表意见。李鸿章认为:“新疆不复,于肢体之元气无伤;海疆不防,则腹心之大患愈棘。”当时的情况是:“只此财力,既备东南万里之海疆,又备西北万里之饷运”,“兵力饷力万不能逮。可否密谕西路各统帅,但严守现有边界,且屯且耕,不必急图进取;一面招抚伊犁、乌鲁木齐、喀什噶尔等回酋,准其自为部落,如云贵粤蜀之苗瑶土司,越南、朝鲜之略奉正朔可矣。”8 根本没有简单地“要求清政府放弃新疆”。主张塞防优先的左宗棠倒认为两种主张“皆人臣谋国之忠,不以一己之私见自封者也”9 。政府内部的讨论,无论谁是谁非,都不能乱戴帽子;否则,大家只能察言观色,谁也不敢讲真心话。20世纪50年代以后,一些史家从中嗅出爱国、卖国投降两条路线的斗争,不过是当时以“路线斗争为纲”、讲错几句话就大祸临头的不正常的政治生活的折射。时至21世纪,丹祖仍然坚持左毒泛滥时期提出而与实际情况相距甚远的观点,殊堪惋惜。

中法战争的几点史实

关于1883—1885年的中法战争,丹祖写道:“继马尾海战,台湾、镇海保卫战连续取胜后,由爱国老将冯子材率领的抗敌军,又于1885年取得了镇南关大捷……一意主降的李鸿章不顾抗法爱国军民的愤怒抗议,1885年代表清廷同法国驻华公使签订了屈辱的《中法和约》。”

要弄清此事的是非必须了解当时的全局。当时的越南是在腐败的专制王朝统治下,越南军民虽曾英勇反抗侵略者,但大片国土已逐渐沦亡。全境三十省中,法国通过1862年的法越《西贡条约》,割去南圻三省及康道尔群岛;1867年又强占了南圻的另外三省,南圻大部归其所有,并设总督于西贡治之。此后,法国侵略者处心积虑攫取整个越南。阮氏王朝在刘永福的黑旗军支援下同法国交锋,互有胜败。至光绪九年(1883)终于被迫同法国签订《顺化条约》,确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刘永福最盛时麾下也只有几千人,根本就没有力量外抗法寇,内抚全越。而作为宗主国的大清帝国自顾不暇,也无力帮助越南扭转全局。

面对这样的局面,李鸿章的主张是:“法之图越已数十年,中朝向置不问。至上半年,形象大著,始与力争,其何能及!”“越王老悖无后,无可久存之理。河内以南断非我力所能图存。将来能照实议划存北圻近边一带,已为幸事。滇商不得不通,究之通商非病,通商而办理不得人,则祸机潜伏也。”10 即同意法国在云南通商的要求,力争把河内以北的地区仍在中国保护之下。这是两害相权求其轻的对策。光绪十年(1884)四月间他主持谈判缔结的《中法简明条约》就是这些思想的体现。一年后所订《中法新约》基本上是简约的翻版。这个新约是清廷通过海关的洋员赫德、金登干在巴黎已同法国谈妥,李鸿章在天津同法国公使的谈判只是条文的最后敲定。

《简明条约》订立后,由于双方的原因,没有签字,结结实实地打了几仗。其中镇南关大捷确实打得漂亮,局部地区也击退了法军的入侵,但是基本局面没有变化。中国的部分领土反而被法军侵占(如澎湖、基隆等地),损失十分巨大。例如,马江不但没有像丹祖同志说的“取胜”,苦心经营了18年的中国主要造船基地——福州船政局受到严重破坏,“我国被击沉之军舰计七艘,舰中军官士卒及办事人员等计一千五百余人,又艇船中士卒亦有五百余人,统计约二千余人,生还者只有十一人”11 。被击沉者包括福建水师旗舰,此外还有两舰逃出后自行凿沉,龙槽船十余和一大批小船被毁。福建水师主力丧失殆尽。仅舰船和工厂设备的损失在二百万以上。已耗官帑六七十万的台湾基隆煤矿也于战火中被迫炸毁。此外,还额外支出军费三千余万两,相当于全年财政收入的一半,主要靠借外债(近2200万)填补这个窟窿。总之,损失比北洋海军购买军舰的全部费用大几倍,也比慈禧修颐和园的花费多。有的史家甚至说:“所蒙经济损失,估计在一万万两以上。”12 究竟是李鸿章那样主和而挨骂对国家有利,还是张之洞那样主战博得一片赞扬对国家更为有利?今天的读者应该不难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