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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岁的杰克・罗根,当警察已经差不多四分之一个世纪了。在这种三班倒不分昼夜的体制下干了这么久,搅扰了无数街坊四邻。不过,他常常跟自己的妻子说,当警察的本来就是这个命,得罪邻里更是可想而知的事情了。

十一月二日星期二的九点半,他走进自己在苏格兰场的办公室。照理说,他完全可以不用来的。才在穆斯威尔山[100]花了一整个晚上的时间审讯一个爱尔兰帮派的成员,他完全有资格去睡上几个小时。但是,在此之前还是需要处理掉一些内部事务。

刚在桌前坐稳,门就敲响了。他的副手,费格思・格兰特探员走了进来。格兰特是一位驻印陆军上校的小儿子,先后就读于温彻斯特公学和亨顿警察学院,可谓能给警队带来变革的新鲜血液之一。况且,他跟罗根相处得一直很不错。

罗根抬手不让他说话:“费格思,我签两份文件,喝杯咖啡,可就打算回去睡觉啦。昨天晚上真是折腾坏了。”

“我明白,长官。”格兰特说,“不过伯明翰市警察局那边送过来一份不太寻常的报告。我估计你可能会感兴趣。”

“你是说我个人会感兴趣,还是爱尔兰科都会感兴趣?”

“都会。”

“好吧,”罗根把椅子向后一推,掏出漏了洞的皮革烟叶袋子填好烟斗,“我实在没心情自己读,还是你讲讲吧。”

“长官,你听说过一个叫加瓦尔德的人吗?”

罗根的动作一滞,“你是说本・加瓦尔德吗?这家伙兴风作浪好几年了。整个英格兰中部地区他是一霸。”

“他今天早上死了。死因是枪伤引起的坏疽。送到医院太晚了。”

罗根划着一根火柴:“倒是有不少人会觉得这是几年来最大的好消息。但是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他右膝盖中了一枪,一个爱尔兰人干的。”

罗根盯着他,说道:“那还真有点儿意思了。这是爱尔兰共和军处理背信弃义者的标准手法。”左手里的火柴烧尽了,灼到了他的手指。他连忙甩掉,嘴上骂了一句,又道,“这人叫什么?这个爱尔兰人?”

“叫墨菲,长官。”

“是个典型的爱尔兰名字。还有什么线索吗?”

“有一些。”格兰特说,“加瓦尔德有个弟弟,正因为他的死在那儿哭天抢地呢。他要这位墨菲朋友一命偿一命。”

罗根点了点头:“那我们得看看能不能让他对我们有所求了。因为什么事情闹起来的?”

格兰特给他逐一讲了,听完罗根皱眉道:“一辆军用卡车、一辆吉普,还有军绿色的油漆?他要这些东西到底想干什么?”

“也许是想去偷袭军营吧,长官,想去搞点儿武器来。”

罗根站起身,走到窗边:“不对,我觉得不一定。说服力还不够。眼下他们也并不太活跃啊,要想搞这种动作,他们的能量还不够,这你清楚。”他又踱回桌前,“我们已经给英格兰这边的爱尔兰共和军来了一下要命的;爱尔兰那边呢,德・华里拉已经把他们的大部分人都给扔到卡拉平原上关起来了。”他摇着头说,“在这种境地下搞这种行动,没道理啊。加瓦尔德的弟弟怎么说?”

“他觉得墨菲似乎在组织一起针对军人后勤服务社库存的抢劫。你听说过这类的事情吧?打扮成军人,搞辆军车开进去。”

“开出来的时候就多了五万英镑的苏格兰威士忌还有烟是吧。有人干过这种事儿了。”罗根说。

“那么说来,墨菲也是个想跟风作案的家伙喽?长官,你是这么觉得吗?”

“如果没有朝着膝盖的一枪,倒还说得过去。但这种手法是典型的爱尔兰共和军。不对,我有种很不好的感觉。费格思,我想这事儿应该没那么简单。”

“好吧,长官,我们接下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