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多面司马光(第4/9页)

历史证明,他得逞了。直到王安石第一次罢相之前,吕惠卿从来没有任何污点,可他的奸邪之名,却早早地就盖棺定论了。

几天之后,司马光对新政的攻击才真正展开。方式还是利用自己的特权,在迩英阁给皇帝讲经上课时就近说事。

那天,他讲的是西汉开国时的事,曹参代萧何为相。这件事流传很广,相信大家都知道那句成语“萧规曹随”。简单地说,就是西汉开国宰相萧何老了,退居二线,接任的是曹参。可是这人上任之后吃喝玩乐,任事不管,皇帝着急了,为了照顾他的面子,派他儿子去问,到底怎么回事。

曹参二话没说,操起鞭子,摁倒儿子,一顿狠抽。第二天上朝,给出了答案。

问皇帝,某与萧何比怎样?

皇帝答,你差点。

再问,您与开国之祖刘邦比怎样。

皇帝脸红,差远了。

答案出现,我比不上萧何,您比不了高祖,那还变什么法做什么事,一切照着老规矩来不就得了。

神宗立即就听出了话外之音,他问,汉朝一直守着萧何定下来的汉律不变,能行吗?

司马光的回答是北宋史上最雷人的一句话:“何止是汉朝,从夏、商、周三朝开始,它们的君主如果能格守禹、汤、周文、武王的法度,那么直到现在,还仍然是夏、商、周,绝不会改朝换代!不信吗?以汉朝为例,汉武帝改变了汉高祖的政策,结果盗贼充斥天下。汉元帝改变了汉宣帝的法令,汉代就此衰落。所以说,祖宗的法制绝对不能改变!”

这是雷吗?这是九天神雷。对他的话我不加个人分析,相信只要是受过正规教育的现代人,对司马大师的这番话自有判断。

好玩的是,历代史书里,包括近现代的宋史作品中,关于司马光的这番话的理解,都像是坐进时光机器,返回到当时和司马光私下聊过一样,替他来了段注解。说什么司马光身为中国最为传统最为典型的知识分子,其人品、学问都足以为万世之楷模,尽管他说出“三代之法不可变”的猪一样蠢的话,可绝对不是猪。

他只是举个例子给年青毛燥的宋神宗听而已,要看他的本意,不要细嚼他的每个字嘛……对此我再次无话可说,人要为自己说出的每个字负责,为自己做的每件事负责,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居然到司马光的身上就不适用了。

奇哉怪也。

针对司马光的这番高论,变法派选择反击。由刚上任的崇政殿说书吕惠卿负责实施,他可以行使职权,也给皇帝上课。只是上课归上课,待遇不一样。司马光讲时可以不被打扰,吕惠卿上台时,台下面坐满了大臣,外加司马光本人。

这是讲课吗?这是公开辩论会,请看实况转播。

这一讲的内容基本规范在《周礼》,这好理解,什么都要返本溯源嘛,周朝有孔夫子都崇拜的圣人周公旦,看看人家当初是怎么规定“先王之法”的。

吕惠卿说,根据《周礼》,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的,是每年正月的布法象魏(在宫庭外的大门上公布法律);有五年一变的,比如周王巡游天下,到处视察;有三十年一变的,是刑法的轻重缓急;还有百年不变的,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人伦秩序。

通过吕惠卿的话,我们可以看到,他起码是在用人类的语言来交流,就算周礼这种传说中的礼法真的存在,也得有个不断完善、各有适用的过程。

可是司马光就能把这些都抹平,要说一个人的才学、名望真的是非常管用的,达到了一定程度,就成了真理的化身。请看司马光的答辩。

——布法象魏,那是公布旧法(都是?肯定?);周王巡游天下,到处视察,为的正是检查诸侯们谁变更了礼乐,改动旧法的,发现了一律处死;刑法,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这只是轻重不同,不是讲法律本身的变法。吕惠卿区解经义,实在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