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怎样扼杀武则天(第4/9页)

说得都对,但都片面。他的死与历史进程有关,要把天圣七年里发生的另一些事结合起来看,才能真正明白他的死因所在,还有那个历史进程是指什么。

一月份曹利用死,六月份王曾罢相,其理由更加恶搞,居然是“天意”。

宋天圣七年(公元1029年)六月二十日,开封城电闪雷鸣,暴雨如注,那座“自开辟以来未曾有之”的超级宫殿,倾宋朝全国之力,昼夜施工,不计成本,前后共历时6年才营造出来的“玉清昭应宫”突然被雷击起火。3610楹宫殿,连同着里面存放着的“天书”副本,都一火焚之,最后仅剩下了两座小殿,其余的全部烧成一片白地。

这是地道的天灾,可是在中国古代就没那么简单。在自古以来深信不疑的“天人合一”理论的笼罩下,宰相罪责难逃。王曾负有“管理不谨”之罪,被罢相出京,到兖州任职。

这才是玉清昭应宫被烧事件的真正灾难式的后果,可笑一般的史书里却在强调着另一件事。即刘娥事后对大臣们哭诉,说“先帝力成此宫,一夕延播殆尽。”意思就是要重修。然后枢密副使范雍先生面无表情地回了一句,“不如全烧尽了。”刘娥一脸愕然,范雍再火上浇油,说这完全是天意,当初修它就把国力耗尽了,现在再修,小心百姓承受不起,会出大乱子。

然后刘娥就知错了,显得范大人高风亮节,忠于社稷,真是忠臣啊君子啊,要万代歌颂他……哪儿跟哪儿?与那个历史进程比起来,玉清昭应宫算根毛?它顶多是座宫殿,可不是老赵家的万里江山!

天圣七年,刘娥要篡位。

要做到这一点,她就必须得拔掉两根最大的钉子——大宋朝东西二府的首席长官。这两个人一个资格太老、性子太傲(曹利用),根本不可驾驭;一个阳奉阴违,表面上和刘娥一条心,从开始时就一起合作扳倒了丁谓,再替她打理国家,井井有条。但只要刘娥稍微有一个越轨的迹象,他就会立即变脸,从同盟变成冤家,在7年里搅了刘娥太多的好事(王曾)。

被搅的好事如下:

刘娥在天圣元年时立下了个规矩,每年的一月八日,她的生日被定为长宁节,庆贺的仪制规格和皇帝的生日乾元节几乎相当。并且以此为例,每年举行;再过4个月,她命令礼仪院特制了太后的行辇,名为“大安辇”。大安辇出行,护卫仪仗人员达到了1008人,完全向皇帝看齐。这些都不算,她做了更出格的事。

天圣二年的九月份,真宗赵恒的谥号、皇太后刘娥、皇帝赵祯的尊号都要举行册命大礼。几经反复,真宗、刘娥所用的是纯金,小皇帝因为是第一次受册命,才勉强用了纯金,明文规定,以后都用涂金。

更离谱的是,刘娥要求在天安殿进行她的册命礼。

天安殿是只有顶级大典才能使用的,只有皇帝才享有的特权。刘娥这样要求,完全可以视为逾礼篡位。王曾不干了,他站出来反对,争执的结果是双方各让一步,刘娥的尊号在天安殿发册,在文德殿受册。总算打了点折扣。

这不过是开始。到了天圣四年的年底十二月时,她又有了新的招数。

这一次是小皇帝出面,赵祯对宰执大臣们说:“朕打算在明年的元日朝会时先率领百官为皇太后上寿,然后再去天安殿受朝贺。”

王曾等人立即急怒攻心,忍无可忍,刘娥这个老女人没完没了,一定要事事都抢在皇上的前头,无论如何都要取而代之!

可事情被刘娥自己给搅黄了。没等王曾等人说话,她抢先回复了一下自己的乖儿子。“陛下,怎么可以因为我的缘故使大朝会拖后举行呢?”

王曾喜从天降,立即跟上:“太后您说得太对了。陛下,您以孝奉母仪,提出了这个超级棒的建议,但是您的妈妈不忍心破坏国体,您还是听她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