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我寇准又杀回来了!(第2/7页)

赵昌言要求提审王钦若。

开天辟地了,大宋朝自建国以来,别管出了什么事,从来都没有审讯在职的宰相的先例,尤其是这个人和当朝皇帝的关系还不一般。

赵恒亲自接见了赵昌言,说出的话非常温馨、人性化。他说:这事不合常理。王钦若和朕的关系很密切,要是缺钱直接说话就是了,怎么会收考生的贿赂?而且他是副宰相,事情没弄清楚就下令逮捕,是不是不合适呢?

答案是合适。御史里的御史,中丞大人根本不买皇帝的账,赵昌言牢牢地记着宋朝御史的天职——对同事要像寒冬般无情。一定要把王钦若扔进牢房。因为事实俱在,前面的犯案经过,完全就是任懿的供词!

怎么说都说不通,赵恒急了,他直接把赵昌言,乃至整个御史台都调开,换成翰林院的侍读先生来审理这个案子。结果这次的结果就非常令人满意,任懿改口了,新的供词是:他在考试之前,通过自己的舅子认识了一个考官,这位不姓王了,而是姓洪,叫洪湛。但是就此打住,仅仅是认识了啊,可没别的事。之后他还是找到了那两位高僧做中间人,不过高僧们怎样走的门路,把钱就给了谁,他就统统都不知道了……所以收钱的考官,可能姓王,也可能姓洪,但也可能不姓王,更不姓洪,到底姓什么,实在是不知道啊。

而且更加奇妙的是,上一次交代案情时所涉及的王钦若的门客、仆人都失踪了,再也没处找,等于是无法取证。

但是办案人员是绝对尽职尽责的,他们绝不和稀泥,而是准确地给出了最终的答案——受贿者就是……洪湛!种种迹象都表明,就是他收了任懿的钱!

于是就这样定案了,任懿、两位高僧等行贿的被严肃处理,充军发配;受贿的洪湛被判处死刑,最后宽大处理,被除名免官,流放儋州(今海南);最初审案的赵昌言也有罪,他的能力尤其是态度实在太让人失望了,根本不适合做御史,被撤职,从此成了闲散官员。

回望历史,这件事和王汉忠事件都表露了赵恒心灵深处的一些东西,决不仅仅是不公正,或者昏庸。昏庸有很多种,比这荒唐一万倍的事件在中国的历史中也比比皆是。就像每一个皇帝,哪怕是汉武帝、唐太宗那样的千古一帝,也都有自己的小毛病,可是之所以会那样做,就耐人寻味了。所以要想,赵恒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两件里受益的王超、王钦若,都有一个特点,即对赵恒有恩。王钦若不必说了,王超在真宗朝屡立战功,在赵恒的心中,绝对不是王汉忠这样的京城守将所能比;再看洪湛,此人在不久前曾经做过一件事,应该是他的取死之道。

赵恒事先派去勘测绥州城到底能否筑城,回来报告说筑城有七个好处二个害处的那个官,就是他。

综上所述,再加上后来赵恒的人生表现,他的动机就非常明显了。那就是他太看重过往的感情,以自己心灵的好恶来判断事情的对错。

他不理智,他在清醒中做着错事,但是毁坏的程度却总在控制之中。他的这一特性,也给他治下的宋朝最终定性。

李继迁也在忙着给自己定性,因为人世间的真理就是——不是你以为自己是什么就是什么了,是你做到了什么,你才是什么。

于是他铆足了劲,继续做。

灵州打下来了,而且没费什么劲,下一个目标是哪儿?按说应该是西边了,但是别急,我只要不向南就对吧?现在我向……东。

东边,很遗憾,那还是大宋的地界。这时有必要提一下当时的党项、宋、辽的三方交界地了。党项的定难五州向东,正是宋朝的最北方边界,那时称做“河北”,最前端的丰州已经顶到了现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伊金霍洛旗和准格尔旗。但是那里李继迁说死都不敢去,因为那是辽国人的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