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不惜一身肝肠裂,愿随军帅征四方

凡战,主将用命则士卒用命,主将愿将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生,则士卒莫不争相向前,反之,若是主将畏惧不前,甚至是仓皇后逃,则无论将士本身装备如何精良,技艺如何娴熟,都只有败退的结果。这一点,在历史上任何一场战争中都能得到佐证。

唐行募兵制以来,军人职业化,将士们吃的饭跟断头饭无异,加之军中多雄武暴杰之徒,别的不敢说,拼命的勇气却是不缺,杀红眼的时候谁也不会爱惜性命一条。唐末以来,但凡精锐军队,主力莫不是亡命之徒,就是如此原因。良家子固然有诸多优点,但论起拼命不怕死这一条,还是过惯刀口上添血日子的亡命徒更加凶狠一些。

所以战阵之争,在兵甲武器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说是意气之争再贴切不过。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就是这个道理。

为将者,是军队灵魂,其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麾下步卒,上行下效在军队中体现最为明显,因是,性格不同的将领,带出来的军队风貌明显会不一样。

孟平、李绍城、蒙三这三将,在得知李从璟亲自出战,以三千骑兵去面对王彦章数万兵马之后,个个羞愤难当。从情感上讲,固然是主辱臣死,而从理智上而言,他们也知道,若是李从璟有不测,则大军必败无疑,他们也没有全身而退的可能。可以说李从璟出击的举动,既是激励士气,也是将各位部将逼到了绝路。

不破阵,就只有死。

开弓没有回头箭,在这种情况下,孟平三人全都发了死力,将战阵中最强悍的战力派到了最前线,再不留任何余力,自己也是身先士卒,拼杀在第一线,作为最锋锐的那把尖刀用,其中尤其以蒙三最为突出。百战军六军主将中,蒙三其它方面的资质并不出彩,但就是勇悍敢战这一点,诸将莫能及,这也是李从璟看重他的原因,这样的部将带出来的军士,必是陷阵攻城的利器。

当下,蒙三和几百名亲信士卒,挥刀挺槊冲杀在第一线,他的亲兵都更是个个都脱了甲胄,将生死置之度外,怒吼不停,埋头向前拼杀。不多时,他们这些人身上就被鲜血染红,一个个看起来犹如罗刹一般,端得是骇人之极。

一名赤膊百战军被一名梁军长枪刺穿了身体,这名百战军手握住入体的长枪,低头看了一眼,抬头时咧嘴冲他面前的梁军一笑,突然松开了手,仍由着长枪透体而过,而他自己则脚下一蹬,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向前扑倒了三两名梁军。他身后的同袍立马跟上,补上几刀,那些个梁军便一个个见了阎王。

更有骁勇者,一把抱住刺过来的几柄长枪,夹在肋下臂弯里,右手横刀一挥,刀锋就将面前的梁军悉数割开了咽喉。他旁边有一人,横刀捅进对面一名梁军胸膛之后,怒吼着推着对方的身体往前奔,硬生生撞开了一条路,浑然不顾砍在他背上的刀枪,最后他踹开身前梁军的时候,后背已经血肉模糊,却仍然嘶吼着向前挥刀拼杀。

这些士卒武艺或者不如何高,但若是拼死战斗起来,抱着必死之心,一个人绝对能拉几个垫背。一路杀来,靠着这样一股气势,蒙三的军阵得以迅速向前推进。

梁军哪里见过这种不要命的打法,对面将士一个个脱了甲胄,摆明了就是没打算再活着,往前拼杀不过图拉几个陪死的而已,这种时候,梁军将士无不心惊胆战,一开始还能勉强抵抗,越往后便越挡不住,只得仓惶后退——他娘的,那是一群疯子,你们不要命了,老子还想活着,犯不着跟你们一起下地狱,这仗老子不打了也罢。

狭路相逢勇者胜,情场上谁先动了真情谁就输了,战阵上谁更不要命,谁就能赢。由是,蒙三所部击溃眼前梁军,终于跟上了孟平所部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