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永 安

永安城池坚固,居民众多:太平军没来之前,此地还是朝廷州治,但如今州官僚属已是死的死,逃的逃。1851年10月1日,太平军攻克永安七日之后,洪秀全率家眷入城,住进了原知州衙门,占地广阔,有天井、厅堂、书房,家眷所住之处凿有小溪池塘,经过了这些年的奔波征战,此地不啻是天堂1。但洪秀全晓得,太平军饱经激战,长途跋涉,加上新入教、没打过仗的部众,还有以前是秘密会党的成员,如今攻占永安,已有松懈放纵之虞。因此,洪秀全入城之后立即颁布诏令,强调秩序,并勾勒日后远景:

各军各营众兵将,各宜为公莫为私,总要一条草,对紧天父天兄及朕也。继自今,其令众兵将,凡一切杀妖取城,所得金宝、绸帛、宝物等项,不得私藏,尽缴归天朝圣库,逆者议罪。2

这份诏令当然有助于节制太平军,对于争取永安城内居民以及四周乡民对太平军的积极拥护也至关重要。这些乡民有许多是客家人,但对太平军仍心存畏惧怀疑。太平军首领传话下去,他们无意伤害百姓,只想斩邪留正,遵从天父皇上帝的谕旨,还向永安百姓保证,他们无须加入太平军或接受拜上帝教,只要遵从太平军的若干规定,并在门前挂上一只竹编小环,以示欢迎太平军就够了。永安一带若有人率邻里前来向太平军献诚,报告“清妖”动向及其士气,贡献银粮或助运辎重,都将特别加赏。但若有人资助妖军,参加对抗太平军的团练,或趁乱行奸淫抢掠的勾当,一经发现,格杀勿论。3

太平军为求当地进一步支持,想办法让城镇和乡间市集如常运作,维持买卖价格。若有地主士绅不想向太平军效忠而仓皇出逃,太平军就派兵占其家产,没收粮仓、家畜、食盐、食油,甚至连衣物也取走。有一次,约两千名太平军男女没收李、罗两家财主,花了五天五夜才把家产积蓄核清并搬走。有时,太平军还去地主的田地里收割庄稼。所得谷物分一些给当地百姓,其余则存于永安城太平军的“圣库”之中。4

将所有物品都存入“圣库”的想法古有先例,耶稣的“山上宝训”也这么说:既然天父皇上帝无所不能,创造万物,那么代表他在人间行使职责的人也自然能向他们的所有追随者提供一切5。但是那些表现出这种无私的人——不管是出自对同胞的爱,还是害怕因不服从而遭到报复——也需要保证他们的勇气会在这个世界得到奖赏。因此,洪秀全在11月17日在永安发布第二道诏令,下令军中所有两司马详细记录属下二十五名圣兵和亲兵的表现。凡在战斗中英勇杀敌、克尽其责者,在其名字旁边划一圆圈;怯懦、违规者则在其名后打个叉。每本记录簿划满之后,将逐级上呈加以统计。俟太平军到“小天堂”后,记录最优者将被授予高官。不过11月发布的这份诏令和洪秀全在6月、8月的许诺一样,都没提到这个“小天堂”何时何地才能实现6

洪秀全为了准备擘画妥当的大事到来,便利用在永安暂作喘息的时机,颁行了冯云山在三年多前就制定的新历法。这部“太平天历”不用朝廷钦天监所定的节气,它虽采基督教形制,但与西洋历也不尽相同;洪秀全(或许还有其他的太平天国领袖)应该人还在广州的时候就熟知西洋历法。这套历法转而参照古籍,再与西洋历法相结合,将一年定为三百六十六天,分为十二个月和为期七天的礼拜,单月三十一天,双月三十天。传统的二十四节气虽予保留,但新历法有礼拜日,可说摒弃了旧的迷信成分——此“皆是鬼魔计迷陷世人之伎俩”。新制定的历书与旧历相反,“年月日时皆天父排定”,以确保“年年是吉是良,月月是吉是良,日日时时亦总是吉是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