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家 境

1836年春初,洪火秀到广州参加府试。一个月前,他刚在老家附近的花县县城考了县试,如今他得与来自广州府所辖十四县的生员竞争。老城城东的贡院每回总会有几千名考生,经过严酷淘汰之后,只有极少部分能通过。这年出现了一个异兆:广州下了一场雪。据当地老人说,广州有四十年没下过雪了,足足有两英寸厚,一时间,树梢屋脊便成银装素裹。这种异兆可以作各种解读。1

洪火秀在备考的这些年都与家人同住——上有老父,洪火秀的生母亡故后,父亲再婚,但继母无出,有两个兄长及嫂子,还有一个姐姐。洪火秀在媒妁之言聘定的妻子夭亡后,新娶了媳妇赖氏。洪火秀是家里的读书人,亲戚都希望他能出头,但家里靠务农为生,供不起他专事攻读。洪火秀便在私塾里教书挣些收入——部分是银两,部分是用食物、灯油、盐和茶来抵付。2

按当地风俗,会为考中广州府试的人举行庆典,这让人想起神配享的祭祀。虽然龙门之路遥遥,但是高中广州府试,一偿数年寒窗苦读,在乡民眼中,这总是一大成就。一发了榜,榜上有名者便头戴大红帽,身穿蓝长袍,脚蹬黑锦靴,一体乘轿往广州孔庙而去,恭参孔圣人。之后再去拜见主考官致谢,并接受两枚金簪、一条红绶带和一杯喜酒。这才一一离开府衙,在亲友簇拥、“鼓乐锦旒”之下荣归故里,祭祖,拜谢父母。翌日,带着备好的礼品拜谢业师多年教诲。3凡是年轻人都可怀着这般美梦。

洪火秀住的花县在广州以北,从陆路去广州需走三十英里,走水路则需四十英里。花县在1685年设县,算是个新县。此地本名花山,崎岖多岩、树木繁茂,由五县分辖,遂成土匪马贼盘踞之地,他们只要走个几里路,甚至连巢穴都不用离开,就能在各县辖区流窜,而五县会同剿匪的机会又是微乎其微。

1630年代,明朝气数已尽,兵灾四起,清兵从1645年到1680年逐步征服南方,兵燹连天,此地几无人烟。当地士绅吁请官府整顿,被驳回了一次才有回应。将广州城周围两个人口稠密的大县北部,划出一块长四十英里宽三十英里的区域,新设为花县。花县有知县、县署、县学、典史衙、巡检司署、粮仓和养济院,县城筑有城墙,有城门四处和兵丁四百人。其中一半守卫县治,另一半散驻四周村庄。经过这番分辖,共有5223户注籍,含男丁7743人,妇女6775人,耕种约四万亩耕地。4

洪火秀的祖上在1680年代从广东东北迁徙而来,其时新县治刚刚设立,定居在县城西面的官禄,地势开阔,水源充足,倚山面东。他们初到之时,官禄只有几家店铺而已,但过了一百五十年,等到洪火秀赶考时,已是一座颇具规模的村落了;至少有三条土街,村前有一口大水塘,村民绝大多数是洪姓族人5

洪氏家族是客家人,“客家”在广州方言读如“哈嘎”,以客家土话则读如“宁哈”。客家人与当地人有别。科考还留了两个特设的考席给客家人,以助其同化。祖上较早定居在此地的广州人自称“本地人”,以示优越。6

但客家人也不完全是异族,这不同于广西的苗族人。苗族人有时驾船沿西江到广州来卖油,换些城里的东西。苗人的外表便异于汉人,他们有自己的宗教、自己的语言,客家人和广州人都听不懂;满人在1645年颁布薙发令,男子皆须剃光前额的头发,辫子扎于后脑,但苗族人则是披头散发7。客家人的社会地位并不低,他们可参加科举考试,也无通婚限制。不准参加科考、不准通婚的规定只限于戏子、剃头匠或居无定所的“疍民”——疍民住在长十二英尺的圆形船上,形如半月蛋壳,因而得名。他们一辈子在水上飘泊,即使有能力,也不准在岸上置地建屋或结婚。在这个地区,客家人和汉人最大的不同是,客家妇女不裹足,所以客家妇女可以四处走动,同男人一起下田干活;客家妇女多与客家男人结婚,因为别族的人会觉得她们不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