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 瀛台落日 第一○六章(第6/15页)

这个说法,变成摄政王就是皇帝,二合为一,看起来权柄极大,但比皇帝是皇帝、摄政王是摄政王,一分为二的流弊要少得多。因为皇帝上有太后,下有军机大臣,并不能任性妄为,臣下亦不得别开乱政之路。所以刘廷琛的这个看法,很快地为大家所接受了。

可是,另一看法,却颇有疑问。他说:“顺治初摄政王以信符奏请不便,收藏邸第,其时办事,盖多在府中。今按:国事朝旨,岂可于私邸行之?惟一日万几,监国摄政王代皇上裁定,若每日入值,不惟力不给、势不便,且体制不肃,非所以尊朝廷,机要不秘,亦恐或滋流弊。皇上冲龄典学,尤赖随时护视,以端圣蒙。应请择视事偏殿近处,为监国摄政王居处之所,俟皇上亲政时,仍出居邸第。臣尝恭考高宗纯皇帝御批通鉴,论旁支承大统者,可迎本生父母奉养宫禁,是天子本生父母,权住宫禁,高宗不以为嫌。祖训煌煌,正可为今日议礼之据。监国摄政王奉遗命代皇上行政,尤无所谓嫌也。”

他的条陈共是四条,前三条都说得很好,最后这一条却坏了。太后得知其事,很不高兴,将载沣找了去问道:“有人主张让你们夫妇搬进宫来住。有这话没有?”

“有的。”载沣答说:“是大学堂的监督刘廷琛,他说,是高宗这么说过的。”

“拿他的原折子来我看!”

载沣答应着退了下来,立刻将原折子送到慈宁宫,太后尚无表示,小德张在旁边指手画脚地说“那好!醇王福晋一搬进来,那就跟老佛爷一样了!本来嘛,‘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爬’,醇王抓权,大家自然把醇王福晋捧得跟凤凰似的了!”

太后一听,勃然色变。她本来只是在考虑叔嫂之嫌,如今小德张一提醒,再不必考虑,立刻又传懿旨:“召摄政王面请大事!”

慈宁宫地方很大,太后又住在偏西,从军机去走个来回,很费气力。载沣喘息未定,忽又奉召,颇有疲于奔命之苦。心里在想:刘廷琛的话不错!应该住到宫里来,才可以少受些累。

因此,当太后发问,所谓“‘应请择视事偏殿近处,为摄政王居处之所”,应该是在那一处?载沣竟真去寻思了。

这一来,太后更为恼怒,因为载沣如果没有住进宫来的意思,一句话就可以回答:那一处也不合适。刘廷琛的主意行不通。不是如此回答,便见得他是真的在考虑,应该住那一处。

“历来皇上视事的偏殿,都在养心殿,你打算住养心殿后面的随安室、三希堂、无倦斋、还是嘉顺皇后住过的梅坞?”

受了一顿申斥的载沣,气无所出,迁怒到刘廷琛头上,他记得有个规矩,大丧十五日内不准奏事,命人一查,果有此例,于是以监国摄政王的身分,决定降旨申斥。

“王爷,”张之洞劝道:“摄政王的礼节,原曾降旨,命内阁各部院会议具奏,臣下应诏陈言,话说得早了点,似乎不宜处分。”

“怎么?”载沣脱口问道:“莫非我连申斥一个人的权利都没有?”

这样说法,便是不可理喻了。张之洞默然而退,奕劻便说:“话不过说得早了一点,可没有说错,更不能说他不能说,原折应该交下去,并案处理。”

这一次是载沣不作声,当然是默认言之有理。于是“达拉密”拟了两道上谕,一道是:“国家现遭大事,尚未逾十五日,照例不应奏事,乃该大学堂监督刘廷琛,于本日遽行呈递封奏,殊属不合,着传旨申斥。”另一道是:“刘廷琛奏陈监国摄政王礼制事宜,着交内阁各部院衙门并案会议具奏。”

上谕到了张之洞手里,想起一件事,决定要跟载沣争一争,当时便向世续说道:“伯轩,有个陋习,我想趁此机会革除了它。走,走,一起见摄政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