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 瀛台落日 第九五章(第6/16页)

江苏人,尤其江南的江苏人,最不满的是将江苏无端分隔为两省。譬如前堂后轩一座成格局的住宅,忽而为人封闭中门,割去了一半,门面依旧,堂奥已浅,自然不能甘心。不过,这层理由,列为有“关系者三”。第一有关系是“江淮、江苏,若合为一省,则名实不符。昔有控扼两省设为重镇者,如国初偏沅巡之例,至一省两抚,向无所有。现在湖北、云南本有之巡抚,甫经议裁,而江南一省忽然添缺,未免政令分歧。”

其次,“苏淮若分两省,则要政首在定界。自古经划疆里,必因山川阨塞,以资控制,设险守国,盖在无事之时,溯自苏皖分省,亦非复旧时形胜,而苏省跨江,尚有徐淮得力,据上游之势。今划江而治,江苏仅存四府一州,地势全失,几不能自存一省,较唐之江南道,统州四十二,宋之江南路,统州十四,亦复悬殊。”

“惟南宋浙西一路,仅有三府四州,此偏安苟且之图,非盛朝所宜取法。至巡抚藩司,专管地方之事,例驻省城,今设省清江,舍临江扼要之名城,就滨河一隅之小邑,似亦未甚得势。”

接下来的“其有关系者三”,其实是最有关系的一个理由,即为省分的大小,省大不在幅员,而在户口,户口繁密,税赋旺盛,地小亦为大省,倘或地广人稀,幅员虽广何益?但户口繁密,总亦须有地可养,过于局促,施展不开,亦不能其为四方观瞻的大省。江苏之不宜,亦不应分割,由此处着眼,自然振振有词。

这段文章,先由规制讲起,论省分之大小:“国朝经制,分省三等,盖因户口之多寡,亦视幅员之广狭。各行省中,惟山西、贵州两小省,幅员最狭。今苏淮分省,江淮地势较宽,仅及中省,江苏则广轮不足五百里,较山西、贵州,殆尤褊小,势不能再称大省。”

江苏不成其为大省,后果如何?简单明了地说:“若改为小省,则一切经制,俱需更改,而筹饷摊款,尤多窒碍。”所谓“一切经制,俱需更改”,首先是吏部签分候补人员,江苏便容纳不了那么多!而最厉害的是:“筹饷摊款,尤多窒碍”这八个字,因为朝廷若有征敛,不管是额内正用如练兵经费等款项的筹措,或者临时需要集资,如慈禧太后万寿,举行庆典,各省被责成必须依限缴纳的“摊款”,江苏总是高居首位,即以江苏膏腴之区,而又为大省,怎么样也推托不了。如果江苏改为小省,则前面已经说过,“因户口之多寡,亦视幅员之广狭”,虽为膏腴之区,无奈幅员太狭,尽可据理力争。

其“有关系者四”,说来亦是气足神定:“漕运总督所委漕务人员,皆系地方官吏,又有屯政军政与地方相附丽。定例兼管巡抚事者,所以重其事权,初不责以吏治。”这是隐然驳斥漕运总督兼有巡抚职责之说,以下便正面谈到,江宁藩司,力足以顾江北。“淮徐之去江宁,远者仅数百里,不为鞭长莫及。而三府二州之地,特设两道一镇,固已控扼要区,布置周密。其地方要政,向由藩司秉承总督,以为治理,历久相沿,未闻有所荒脞。今之改设,似出无名。”

“无名”犹在其次,难在执掌权限,有所冲突。“若江宁办事,悉仍旧贯,则江淮巡抚,虚悬孤寄,徒多文移禀报之烦,无裨吏治军政之要。”

行文到此,下面这段结论,自然掷地有声:“江苏跨江立省,定制已久。疆宇宴安,官吏无阙。朝廷本无分省之意,江督亦无废事之虞。顾以裁漕督而添巡抚,而设巡抚而议添行省;办法既超乎倒置,定章必归于迁就。”

以下引用同治三年御史陈廷经条陈“变通疆舆”,曾国藩驳倒此举有两句警语:“疆吏苟贤,则虽跨江淮,而无损乎军事吏事之兴。疆吏苟不贤,则虽划江分治,而无补于军事吏事之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