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东吴特殊的坞堡部曲军制(第2/5页)

汉末天下大乱,江东地区虽有刘繇、王朗这些朝廷牧守,但他们能力有限,自保尚且不暇,江东大族当然不可能死力相效,如虞翻对王朗,不过是尽一种道义上的责任罢了。当势力强大的孙策拥众南下时,江东大族自然不会视而不见,只是,依附问题关系到江东大族的前途去向,意义相当重大,在不能断定孙策能否保护其根本利益之时,江东大族是不会贸然投靠的。换言之,一旦孙策表现出足够的实力和能力,那么江东大族的倾心归靠就是意料中的事。实际情况也正是如此,随着孙氏集团势力的逐步稳固和扩大,尤其在孙策采取上述一系列措施之后,江东大族的猜疑之心渐次消弭。只是,大姓的猜疑之心虽去,与孙氏集团全面携手的时机却还未成熟,全面合作尚需等待些时日。

孙权时期:合作与打击。

孙权统治时期,大致可以陆逊为相的赤乌七年(公元224年)为界,分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孙吴政权逐步实现了和江东大族的全面合作,后一阶段则是孙权对江东大族刻意防范和打击的时期。当江东大族势力发展到登峰造极的时候,也是孙权对江东大族防范和打击升级的开始,陆逊之死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此。

孙权即位后,对江东大族以招抚为主。由于孙策掌权时已经对江东大族表示出了友好态度,孙权与江东大族的合作就成为水到渠成的事。孙权初即位时,“深险之地锋未尽从,而天下英豪布在州郡,宾旅寄寓之士以安危去就为意,未有君臣之固” 。孙权在张昭等人的扶持下,除派亲信将领攻打吴郡、会稽、丹阳三郡的山越族,还做了一件重要事情:“招延俊秀,聘求名士”,以扩大统治基础。其中既包括南渡北士如鲁肃、诸葛谨、严峻、步骘等人,也包括江东大族中人,顾徽、陆绩、张允、张温、驼统、陆逊、陆瑁、朱恒、吾粲等人,均在此时进入孙氏统治集团。

随着孙权对江东大族的倚重,迎来了孙氏集团和江东大族全面合作的高潮,其标志就是吴地士人大量进入孙吴政府并分享最高层权力。在基层州郡,孙吴和曹魏一样,早在嘉禾年间(公元232年-公元238年)就已设立九品中正制,以选拔人才,州置大公平(后称大公正),郡设中正。这一制度的设立,得利最大的当然是江东大族,其次才是南渡北士。如《三国志•吴书•朱治传》称,“公族子弟及吴四姓多出仕郡,郡吏常以千数”。在中央政府,顾雍从黄武四年(公元225年)到赤乌六年(公元243年)卒于任上,为相19年,陆逊则自夷陵之战后,屡迁为上大将军,“吴于大将军之上复置上大将军”。这样,吴国的最高文职丞相,最高武职上大将军,两者均落入吴人之手,足以说明江东大族的势力至此已发展到极盛。

在江东大族势力迅猛发展之际,危险也同时出现。孙权对江东大族的猜忌和怀疑日渐加深,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打击措施,并具体体现在暨艳案、吕壹事件和二宫之争这三件事上。暨艳案发生于黄武三年(公元224年),张温、暨艳是吴郡人,与顾、陆大姓关系密切,张温之妹就嫁给了顾雍子顾承。二人以“核选三署”为名,行“弹射百僚”之实,矛头所指都是淮泗人物,如丞相孙邵、太守王靖,这自然引起淮泗集团的强烈不满。

孙权坚决站在淮泗集团一边,不顾骆统、陆瑁等人上疏求情,杀暨艳、废张温,此后张温一族也从吴国政治中消失。吕壹事件发生于赤乌元年(公元238年),这一次是孙权借校事吕壹之手对江东大族势力进行抑制,首当其冲的是丞相吴人顾雍,然后是左将军吴人吕据,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引起江东大族的强烈不安。而骠骑将军步骘、太常潘浚等淮泗重臣也极力反对,最后孙权不得不以吕壹为替罪羊,一杀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