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战国时代的“生产革命”(第3/6页)

有了地主,自然对应着要有农民,作为被地主踩在脚下的群体,战国时期的农民,主要包括自耕农、佃农、雇农三个群体。

其中自耕农的来源,有两类:一是奴隶社会的平民阶层,但更多的却是奴隶社会的逃亡奴隶,那些早期摆脱奴隶主统治的逃亡奴隶们,通过积极的垦荒,流亡到新的地区开辟新土地,逐渐成为了拥有合法财产的自耕农。这一类自耕农,普遍分布在当时的秦国和楚国以及吴国地区,随着中原地区的战乱频繁,大批奴隶逃亡,他们开始往地广人稀的地区迁移,今天的华东、关中、江汉平原,就是最好的目的地。

战国时期不同国家的变法,内容虽然不同,但其中一个目的却是相同的,那就是拼命增加自耕农的数量。因为自耕农数量的增加,意味着国家可以收取税收的税源扩大,保证新兴的封建制国家建立完备的财政收支体系。这一点上,战国变法的宗师李悝曾经有过精辟的概括:农伤则国贫。但是对于各路诸侯国来说,自耕农的增加是最困难的,因为国君下面的地主阶层,都在想方设法地隐瞒人口,把大量的人口变为自己的佃农。所以魏国变法的时候,采取的是国家提供农具和法律保护的方式,来增加自耕农数量,而到了秦国商鞅变法的时候,却采取了更加严苛的措施,严苛到一户农家里,兄弟成人后不分家,都要遭到法律的处罚,且大力推行保甲连坐制度。赵国名将赵奢早年做税官时,之所以开罪了当时权倾朝野的平原君,也是因为平原君故意隐瞒人口,逃避赋税。一个封建制国家勃兴的时期,势必是自耕农数量甚多的时期,而一个封建制国家衰落的主要起点,就是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这个经济规律从战国时期就开始了。

战国时期的自耕农,在富裕程度上,还不能和后来的汉唐宋明相比,那时候生产落后,土地产量低,一家自耕农的土地,大约在30亩左右。他们拥有种子、农具,也要承担繁重的赋税。战国时期各个国家的税率不相同,以魏国强盛时期的魏文侯时代为例,当时的魏国改革家李悝曾经估算过,一家有30亩土地的自耕农,按5口人计算,每亩的粮食产量是3斗,他们需要承担的税赋,大约是十分之一。交完税的粮食除了自己吃外,剩下能拿去卖钱的大约有三分之一。卖到的钱,算上每年的衣服等花销,也就能勉强维持一个温饱。这还是普通的生产年景,如果遭到水旱灾害,自耕农破产就会成为普遍的事情。所以战国时代,各国都非常重视水利的修筑,用以维持生产的稳定。即使如此,战国时代的自耕农,在贫困程度上,要远远大于后来统一封建王朝下的中国农民。

比自耕农更惨的,就是佃农。佃农,基本就是奴隶制社会的奴隶转化而来的,比起奴隶们的悲惨生活,他们的境况显然好得多,他们租种地主的土地,有自己的生产农具。但是每年收成的一半要交给地主,同时还要承担土地的赋税,这样他们中的大部分人,维持温饱就更加困难了。佃农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破产的自耕农,他们遇到水旱灾害,无力承载国家的赋税,只好扔下土地逃亡,依附于地主家中。《吕氏春秋》里就曾记录过:在秦赵长平之战时,由于秦王朝不断通过增加赋税的办法来保证前方供应,造成大量自耕农逃亡,许多自耕农宁愿依附在地主家里做佃农。

比起雇农来,佃农还算好的,因为雇农不但没有土地,更没有农具。他们有的给地主家做佣工,有的甚至在农忙时节,给富裕的自耕农帮佣。他们的生活水准,已经直追当年的奴隶,韩非子的书中曾说,三个雇农的经济收入,都不足以奉养一个老人,足见经济状况之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