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谁为『土木堡惨案』负责(第3/6页)

说了诸多坏事,也要说说王振做过的一些“好事”。首先,他劝朱祁镇禁止内宫宦官出外采办,即到地方上征用物品,减免广西、广东、江西等地的“贡品”,这确实“减轻了人民负担”。其次,在排除异己的同时,王振也大搞“反腐”,杨荣、杨士奇的诸多亲信因为贪污,多被查办。再者,他还曾于正统十年、十二年两次在山东、河南清查土地,既增加了国家税收,也让诸多失去土地的农民重新安居乐业。在边防问题上,王振曾主持“大赦”,赦免了许多因土地兼并而逃亡的官兵的罪过,允许他们回“老部队”戴罪立功,使边关重新召回了数万老兵。正统九年(公元1444年),王振还命户部拨出专款,帮助陕西、山西两省因受灾而卖儿女的百姓,赎回被卖子女。至于被王振陷害的“忠良”,虽有于谦、陈敬德、李时逸等忠直能臣,但也不乏王骥这样的贪暴之徒。他所安插的“亲信”,尽管有徐佑这样不学无术的昏官,却也有王文这样善于整治贪污的能臣。而从人品上说,王振虽然狭隘,常因对方对自己“态度不好”就大肆报复,但有时候也“知羞”。国子监祭酒李时逸被王振戴重枷“罚站”,其学生石大用知道后上书王振,表示愿替老师受罚,王振阅后自嘲“我还不如一娃娃”,随即释放李时逸。

明英宗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七月一日,蒙古瓦剌部首领,执掌蒙古三部大权的“太师”也先,率三路大军悍然发动了对明王朝的战争,这场战场与其说是“明朝与瓦剌的战争”,不如说是明王朝与“蒙古部落联盟”的战争。瓦剌的南侵大军共分三部,一部是由蒙古“傀儡可汗”脱脱不花率领,主要是被瓦剌征服的鞑靼兵马,东攻明朝辽东地区;一部由瓦剌“知院”阿刺率领,主要包括瓦剌军一部以及兀良哈军,南攻明朝军事重镇宣府;最精锐的一路是也先亲自统领的中路军,是集中了瓦剌部精锐的王牌,攻击明朝的军事重镇大同。战端一开,九边重镇自朱棣去世后20多年的“和平”被彻底打破,长城沿线烽火绵延,炮声连天。

说到这场战争的原因,许多史料都说是由于“明朝削减蒙古马价,拒绝蒙古和亲”,至于失败的原因,也往往归结到王振撺掇朱祁镇擅自出兵上。其实,问题不是这么简单的。先说原因,瓦剌首领也先并非蒙古“黄金家族”出身,能够征服鞑靼并掌控蒙古三部,“反明复元”一直是其拉拢蒙古各部的招牌,之前对明王朝的“恭顺”,以及络绎不绝的“朝贡贸易”“马市”,皆是政治上的“权宜之计”。在也先征服了鞑靼部且常年出兵中亚地区“练兵”后,对明朝的战争,早已是箭在弦上,所谓“削减马价”“不嫁公主”,只是为开战找的借口而已。之所以会选在正统十四年动手,根据蒙古国有关史料记载,长年以来也先重金贿赂明朝在朝贡贸易中负责接待的“通事”,探听明王朝的虚实,在得知明王朝主力精锐多南调福建和云南后,终下了动兵的决心。至于失败的原因,一个让后来文臣们回避不提的事情是:战争爆发以后,明王朝边关重臣,诸如镇守宣府的总兵杨洪,大同总督军务宋英,西宁侯朱英,皆在奏章上建议明军应以“防守反击”为主,如杨洪在奏报上所说,明军应“依坚城凭硬弩火器,避敌锋芒,以收挫敌之效”。但朝中文臣的看法截然相反,不只是和王振勾连一气的“奸臣们”,就是内阁里曹鼎、张继,吏部尚书王直,兵部尚书邝焚、于谦,皆建议主动出击,比如邝焚的奏折里建议朝廷“速派大军征剿”。之后明廷也依其所议,先期派遣驸马井源率领4万明军增援大同。文臣们和王振唯一的区别是:王振主张御驾亲征,文臣们主张派能将进剿。“主动出击”的战术思路,大家并无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