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第2/6页)

以上是1826年阮元创办学海堂时的背景。他有意尝试着恢复过去的那种学术中心。他摈弃了那种为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的方式,坚持山长必须是胜任的学者。这就为广东其他地方树立了榜样。广州城周围建立了许多新的著名的书院,同时,已建立的各书院几乎立即就恢复了对经典的无拘束的研究。骤然间,书院山长一职开始享有巨大的社会和学术声望。明代时,书院领袖曾是极有影响的人物。1744年改革之后,山长因在选拔考生时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仍拥有很大的、间接的权力,但他们的学术影响却等于零。阮元改变了这种情况。学海堂与越华书院成了广东高级官员的智囊团。广州各书院那些学者—绅士们活动于相应的上层社会,同重要官员及富商都有来往。这样,他们的活动与那些下层的“社学”领导人的活动之间,就有了明显的差别。例如,高层人士除了极少数例外,都没有卷入这一时期的地方自卫,虽然他们与社学的乡绅之间存在着交往的渠道。就我目前能见到的材料,广州只有一所书院在早期建立了团练组织,这就是石岗书院。

这些学院之所以名为书院,是因为唐太宗时期所建的学院是藏书之所,这一点仍是后来所建书院的职能之一。乾隆皇帝曾把一些古典经书的刻本分配给各地书院,许多书院也设法搜求古书木版,以便他们能予重印。

在明代,一个学者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进入仕途:进入书院,进入国学(国子监、太学),或是通过省级考试。虽然前二者相当于获得功名,但书院并没有真正的官方资格。后来,满族统治者为使知识界效忠,为他们开放更多的职位,确认只要进入书院,就获得了准官方的资格,使书院的学生更自动地升入仕途,这也就是在理论上把书院并入了行政系统。实际上,书院一词,包括了三类机构:学者们聚会之场所;供村中长老和未受教育的地方名人就读的学校;有足够的租金收入以供养一支小的教师队伍的宗祠。从规模上讲,从省一级兴办的大的学校直到州或县的书院都有。后者往往同“社学”或“义学”没有什么区别。在清代,不论什么情况下,任何书院在法律上都置于地方教育当局的监督之下,地方书院的学董也是县、府学的教谕。

书院的内部组织情况依其规模大小而定。入学者有各种各样的人。在满族统治时期,学生人数大大增加,因为新政府负担了学生的生活费用,每人每月大约一到二两银子。成绩优异者,生活费尚可增加。学生只限于在本地的书院就学,省级书院只能招收本省的学生,府学只能收本府的学生,以此类推。每年举行一次入学考试,同时还要调查申请人的道德品质。一旦被准入学,全天在学的学生就进入准官方人员的序列:或者是有名分的监生,或者是没有功名的童生。广东各书院的全天学生平均为23名。此外,尚有35名半天或走读生。学习年限通常是3年。每年年底和3年结业时都要考试。

在明代,书院的费用——印刷费、薪水、建造费等,均来自捐赠土地的田租。而在清朝,又有其它形式的私人捐助。虽然有国家支付廪膳的制度,18世纪以后,仍有越来越多的私人兴办书院。

在明代,只有生员才能进书院和国学读书。1375年,皇帝曾要求为那些无功名的人创办“社学”。15世纪,这类社学大量建立。在广东省,书院与社学的数目为1: 11。有些社学由于缺乏地方的支持而垮台,因为在晚明时期,人们普遍轻视社学而重视更有声望的书院。但是,仍有许多社学维持了下来,尤其是在南方。19世纪50年代,顺德县仍有31所始建于明朝的社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