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骨头肉末

杜文浩又仔细检查了门窗,发现门窗都没有撬压破坏痕迹。

这就奇怪了,杜文浩摸着下巴沉吟着,这宅院从院门到楼上,有三道门,如果是抢匪入宅行凶,劫财劫色,不太可能连一个门窗都不破坏就径直到达二楼行凶。古人对家宅的安全是非常注重的,不太可能让陌生人径直闯入院子直到二楼卧室行凶。

这就是说,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他又检查了另外正中的客厅,没有发现异常,另一侧是书房,却一本书都没有,正中摆设了一个香案,佛龛里供奉着阿弥陀佛,香炉里还插着三根燃到了尽头的香。摆着的供奉用的瓜果已经腐烂了。却没有发现鱼肉。

这时,孙县尉拿了剪刀上来,杜文浩道:“我来验尸,你找张纸帮我把验尸情况记录下来,等一会仵作来了,照着填写尸格就行了。”

孙县尉又急忙去找来纸笔,还拿了一根凳子,蹲在走廊上准备记录。

杜文浩先描述了尸体位置,姿势及身体衣着情况,然后用扫帚扫掉尸体身上的蛆,不顾半空嗡嗡乱飞的苍蝇,蹲在一旁开始用剪刀剪开了衣裙和裤子,将尸体完全暴露,大部分的皮下和肌肉组织已经液化消失,头面部和胸腹部的皮肤都紧贴在骨骼上。

他用剪刀将已经腐败破裂的胸腹肌肤剪开,发现肺脏腐败塌陷,心肌质软变薄,腹部胀气消失。腹腔内脏大多液化。在骨盆部位找到了残缺的直肠平滑肌纤维和肝脏网状纤维组织,还找到了腐败残缺的子宫。由此确定是女性无疑。

杜文浩用尺子量了尸体长度。在尸体体表一点点搜寻,在相对完整的肌肤表面没有发现外伤痕迹。地上也没有黑色的血泊痕迹,说明如果这是第一现场,那死者应该不是死于开放性外创。

他把检查重点放在了脖颈部,这个位置是窒息死亡的重点部位,尽管肌肤表层由于高度腐败已经无法辨认有无外力所致的勒痕掐痕。

但他不死心,现场情况不像是猝死等意外死亡,应该是他杀,必须找到他杀的证据。

他用剪刀小心地剪开尸体脖颈处的肌肤,将里面已经液化的肌肉组织分开。

突然,他的眼睛一亮,在咽喉气管部位,发现了一条丝巾!

难道,死者是被人用丝巾塞入口腔,活活憋死的吗?

杜文浩回头开始仔细检查口腔。

当他用剪刀把口腔剪开之后,发现口腔组织已经大部分液化,看不出是否存在划痕了。但是,他并非一无所获,他发现口腔的上面两颗门牙明显松动!

这样的松动不是肌肉组织液化之后的那种,很明显是被外力碰撞造成的。这一点证明,凶手将丝巾塞入死者嘴里的时候,还用手指或者棍子之类的往里捅,造成门牙被撞松。

丝巾是揭露犯罪最重要的物证,杜文浩决定完整地将它取出来。

他先让孙县尉找来一些绢纸,将气管周围的腐烂软组织擦拭干净,然后用剪刀小心地剪开气管,使丝巾完全暴露。

他并不着急将丝巾取出来,趴在地上仔细观察。周围的苍蝇嗡嗡直叫,他却似乎压根没注意它们的存在。

丝巾上有少许的淡红色,由于液化的肌肉组织和气管组织是绿黑色的,所以不是液化组织的污染。杜文浩想到了尸体口腔的两个松动的门牙,两者串连在一起,推测丝绢上的这淡红色,应该是口腔被撞伤时沾上的血痕!

突然,他发现丝绢表面似乎有几道红色圆圈花纹,心中猛然一动,难道是指纹吗?口腔牙齿松动,那口腔就有出血,如果凶手用手指按压丝绢,就会在丝绢上留下血指纹!

他的心一阵狂跳,古代没有指纹刑侦的概念,凶手也就没有戴手套避免留下指纹的反侦察经验,相对比较容易提取到指纹。而指纹是证明犯罪最有利的证据之一,这种证据虽然拿不到公堂上作为证明犯罪的证据,但古代是可以合法刑讯逼供的,只要指纹锁定了罪犯,便可以用刑讯逼供来获取符合古代证据要求的口供从而破案,同时也不会冤枉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