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第3/7页)

有個軍匠叫楊塤,大為不平,決定擊「登聞鼓」為袁彬伸冤。

「登聞鼓」的制度,起於洪武元年,設在午門之外,每天派一名御史監視,非大冤枉及機密重情,不准擊鼓;准擊就必須奏聞。

後來「登聞鼓」改置於長安右門,由六科給事中及錦衣衛官員,輪流監管。擊鼓的人先加以看守,然後上奏。皇帝派校尉用駕帖將擊鼓者送到法司處理。如或蒙蔽,治以重罪。

楊塤在事先將登聞鼓的制度,打聽得很清楚。到了午門,看鼓下坐著一名白靴校尉,心想錦衣衛值日,不會將他送到都察院或刑部,自然是送錦衣衛訊問,豈非自投羅網?

其實,他如果不是這樣多想一想,直接去擊登聞鼓,反倒可以如願。這天誠然是輪到錦衣衛值日,但坐在屋子裏休息的值日官員,卻是原名哈銘的錦衣衛指揮使楊銘。他與袁彬一起隨著蒙塵的皇帝共過生死,親如手足。楊塤為袁彬伸冤,楊銘一定會照他的意願,先移送都察院或刑部,然後奏聞。錯過了這個機會,第二天管登聞鼓的工科給事中,按規矩辦事,奏報請旨,皇帝批了個「歸案訊辦」,將楊塤「歸」到了錦衣衛。

這一下羊落虎口,門達靈機一動,正好攀扯李賢,厲聲問道:「你是受誰的指使?」

「喏,」楊塤指著胸口說,「良心。」

「我把你的良心打出來叫狗吃!」

門達下令鞭背,打不到十下,楊塤便疼得受不了,大聲喊道:「我說,我說。」

「你說!」

楊塤只是為了企求停刑,信口而言,此時支吾著說:「是有人指使,不過我不便說。」

「是不是李閣老,李賢?」

楊塤雖是個軍營中的漆匠,卻頗有見識,心裏在想,牽涉到當朝宰相,案子就鬧大了,不是錦衣衛處置得了的。這是個機會!案子越鬧得大越妙,最好皇帝親鞫,那就甚麼冤枉都能昭雪了。

「是。是李閣老指使的。」

門達大喜。「你畫供!」他說,「我不虧待你。」

楊塤在錦衣衛待了三天,每天有酒有肉,毫不覺苦。到了第四天提審,但不是在錦衣衛大堂,而是在午門。

原來門達具奏,說李賢指使軍匠楊塤擊登聞鼓為袁彬申冤,不知李賢與袁彬如何勾結?請由三法司在午門會審楊塤,以明真相。皇帝准奏,並派裴當監視。

等將楊塤及袁彬提到,與三法司一起高坐堂皇的門達,認為應將李賢傳來對質,裴當立即表示反對。

「大臣不可辱。」

刑部尚書陸瑜為李賢所引薦,門達還曾誣奏李賢受了陸瑜的賄,所以此時避嫌疑,不便附和。不過左都御史李賓,同意裴當的意見,門達亦就無可如何了。

「楊塤,」李賓問道,「是不是李閣老指使你來擊登聞鼓?」

「小人一個軍匠,哪裏去見李閣老?」

此言一出,門達大驚。「你要翻供?」他戟指厲聲,「你敢!」

「門公請稍安毋躁。」李賓搖搖手攔住他,然後向堂下問道,「你的意思是,李閣老並沒有指使你擊登聞鼓?」

「是。」

「那麼,你怎麼在鎮撫司招供,說是李閣老所指使?」

「鎮撫司那個地方,要你說甚麼,你就得說甚麼!喏,」楊塤將手一指,「門錦衣要我這麼說的。」

從來就沒有一個人敢如此當面揭穿門達逼供,一時方寸大亂,不知如何辯解,氣餒色沮,無異默認。這時即令想出辯解之詞,也已失去時機了。

「裴公公,」李賓低聲問裴當,「不必問了吧?」

「李閣老的事不必間了,袁彬呢,須有個了斷。」

「我看,」李賓以目示意,「改日再問好了。」

這是因為有門達在,裴當會得此意,點點頭說:「我先進宮覆命。不過皇上對袁彬很關心,請早早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