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从监牢到法场(第4/8页)

由于张荫桓是有名的大官,气焰又盛,他在刑部狱里,倒比别人拉风得多。这时他六十二岁了,他在官场打滚几十年,什么黑暗都见过,在黑暗里,他以部分玩世的从容,面对着世事的波谲云诡,也颇能自解、自得和自脱。但是这次,他仿佛感到自脱不得了,但他仍达观得不太介意。他虽在清朝中央政府中做了大官,实际上,几乎已是外相、外交部长的身份,但他并不是科举出身。在几乎人人科举出身的官场里,显得非常刺眼与落寞。科举出身的讲究梯次,同一年考取的叫“老同年”、先前考取的叫“老前辈”,在办公场所、在大庭广众,到处是“老同年”“老前辈”称呼得此起彼落,把他窘在一旁。但是张荫桓却别有自嘲嘲人之道。他找来三个名戏子:秦稚芬、王瑶卿、朱霞芬,叫他们戏称他做“老前辈”,他自己戏称他们叫“老同年”,以为反讽。如今,他身陷牢里,角色换了,所有先他坐牢的,都成了“老前辈”;所有与他同时坐牢的,都变成了“老同年”,他寻思起来,不禁好笑。

他虽不是科举出身,书却念得极好,很多古文他都背得烂熟。在无聊中以背古文自遣,背到方苞那篇《狱中杂记》,他忽然大有所悟。近一百九十年前,清朝大学者方苞被判死刑,关在牢里,那个牢,不正是这座刑部狱吗?方苞后来被赦出狱,写的那篇《狱中杂记》,所写的内容,岂不还流传到眼前吗?方苞写监狱黑暗,写这监狱一共有四座老监房。每座监房有五个房间:狱卒住在当中的一间,前面有大窗通光线,屋前有小窗透空气;其余的四个房间都没有窗,可是关的犯人经常有两百多,每天天还没黑,就上锁了,大小便都在房间里,和吃饭喝水的气味混在一道。加上寒冬腊月,没钱的犯人睡在地上,等到春气一动,没有不发病的,往往一死就十来个。监狱的规矩,一定要等天亮才开锁,整个晚上,活人和死人就头靠头脚对脚地睡着,没法闪躲,这便是传染病多的原因。还有奇怪的是:凡属大盗累犯或杀人要犯,大概由于气质强悍旺盛,反倒被传染上的不到十分之一二;纵使传染上,也很快就好了。那接二连三死掉的,却都是些案子轻的罪犯、或嫌犯、或保人,是些不该绳之以法的人们。方苞问狱中一个姓杜的,说:“京师里头有顺天府尹的直辖监狱、有五城御史的司坊,为什么刑部的监狱还关着这么多囚犯?”姓杜的说:“近几年来打官司,凡情节比较重的,顺天府尹和五城御史便不敢做主;又九门提督调查抓来的,也都拨归刑部;而刑部本身十四个清吏司里,喜欢多事的正副满汉郎官们,以及司法人员、典狱官、狱卒们,都认为人关得愈多愈有好处,所以只要沾上一点边就给千方百计抓进来。人一进监狱,不问有罪没罪,照例先给戴上手铐脚镣,放进老监房,使你吃尽苦头,在吃不消的时候,他们就教你怎样取保,保出去住在外面,随传随到;再照你的家庭、财产状况,把钱敲诈来,由他们按成派分。中等以上的人家,都尽其所有出钱取保;其次,要想解下手铐脚镣搬到老监房外板屋里去住的,费用也得几十两银子。至于那又穷又无依无靠的,就手铐脚镣毫不客气,作为样板,以警告其他的犯人。又有同案一起被关的,情节重的反能取保在外,情节轻的、没罪的,却吃着苦头。这种人一肚子冤气,没好吃没好睡,生了病,又没钱治,就往往死翘翘了。”方苞在《狱中杂记》中又写道:凡判死刑的,一经判决执行,行刑的人便先等在门外,派同党进去索讨财物,叫做“斯罗”。对有钱的犯人,要找他的亲属讲条件;对没钱的犯人,便当面直接讲条件。如果判的是剐刑,便说:“答应了我的条件,便先刺心;不然的话,四肢卸完,心还没死。”如果判的是绞刑,便说:“答应了我的条件,第一绞便包断气;不然的话,绞你三次以后还须加用别的刑具,才死得了。”只有判的是杀头,才没什么可讨价还价的,但是仍旧可以扣留脑袋不给死者家属,达成敲诈目的。因此,有钱的自然甘心贿赂几百两银子,没钱的也会卖尽衣服杂物报效;只有穷得绝对拿不出钱的,才真照他们所说的执行。担任捆绑的也一样,如果不满足他们开的条件,五花大绑时便先给你来个骨断筋折。每年秋决的时候,虽然皇帝朱笔勾掉的只十分三四,留下的有十分六七,但全体囚犯都须捆绑着到西市,等待命令。其中被捆绑受伤的,即便幸而留下,也必须病几个月才能好,甚或成为一辈子也治不好的暗伤。方苞曾问过一个老差役说:“大家对受刑受绑的既没什么深仇大恨,目的只不过希望弄点钱而已;犯人果真拿不出钱,最后又何妨放人一马,不也算积德吗?”老差役说:“这是要立下规矩以警告旁的犯人、并警告后来的犯人的缘故。如果不这样,便人人都心存侥幸了。”担任上刑具和拷打的也一样。和他同时被捕受审时挨过夹棍的有三个人,其中有一个人给了二十两银子的代价,只骨头受点轻伤,结果病了个把月;另一个人给了双倍代价,只伤了皮肤,二十天便好了;再一个人给了六倍代价,当天晚上便能和平常一样地走路。有人问这差役说:“犯人有的阔有的穷,既然大家都拿了钱,又何必更拿多少作分别?”差役说:“没有分别,谁愿意多出钱?”方苞又写道:“部里的老职员家里都收藏着假印信,公文下行到省级的,往往偷偷动手脚,增减着紧要的字眼,奉行的人是看不出来的。只上行上奏皇帝和咨行各部的,才不敢这样。”依照法律规定:大盗没杀过人和有同犯多人的,只是主谋的一两个人立时处决,其余人犯交付八月秋审后概给减等充军。当刑部判词上奏过皇帝之后,其中有立时处决的,行刑的人先等在门外,命令一下,便捆绑出来,一时一刻也不耽搁。有某姓兄弟因把持公仓入狱,依法应该立时处决,判词都已拟好了,部员某对他们说:“给我一千两银子,我弄活你们。”问用什么办法,部员某说:“这不难,只消另具奏本,判词不必更改,只把案末单身没有亲戚的两个人换掉你们的名字,等到封奏时候,抽出真奏,换上此奏,就行了。”他的一个同事说:“这样办可以欺蒙死的,却不能欺蒙长官;假使长官发觉,再行申请,我们都没活路了。”部员某笑着说:“再行申请,我们固然没活路;但长官也必定以失察见罪、连带免官。他不会只为两条人命把自己的官丢掉的,那么,我们最后还是没有死的理由的。”结果便这么办,案末两个人果然被立即处决。长官张口结舌给吓呆了,可是终于不敢追究责任。方苞说他关在监狱的时候,还见过某姓兄弟,同狱的人都指着说:“这便是把某某人的命换来他们的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