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学术(第3/13页)

怎样说法家之学,是按切东周时代的情形立说的呢?这时候,最要紧的,是(一)裁抑贵族,以铲除封建势力。(二)富国强兵,以统一天下。这两个条件,秦国行之,固未能全合乎理想,然在当时,毕竟是最能实行的,所以卒并天下。致秦国于富强的,前有商鞅,后有李斯,都是治法家之学的。法家之学的法字,是个大名。细别起来,则治民者谓之法,裁抑贵族者谓之术,见《韩非子?定法篇》。其富国强兵之策,则最重要的,是一民于农战。《商君书》发挥此理最透,而《管》、《韩》两子中,亦有其理论。法家是最主张审察现实,以定应付的方法的,所以最主张变法而反对守旧。这确是法家的特色。其学说之能最新,大约即得力于此。

以上所述五家,是先秦诸子中和中国的学术思想及整个的文化最有关系的。虽亦有其高远的哲学,然其所想解决的,都是人事问题。而人事问题,则以改良社会的组织为其基本。粗读诸子之书,似乎所注重的,都是政治问题。然古代的政治问题,不像后世单以维持秩序为主,而整个的社会问题,亦包括在内。所以古人说政治,亦就是说社会。

诸家之学,并起争鸣,经过一个相当时期之后,总是要归于统一的。统一的路线有两条:(一)淘汰其无用,而存留其有用的。(二)将诸家之说,融合为一。在战国时,诸家之说皆不行,只有法家之说,秦用之以并天下,已可说是切于时务的兴,而不切于时务的亡了。但时异势殊,则学问的切于实用与否,亦随之而变。天下统一,则需要与民休息,民生安定,则需要兴起教化。这两者,是大家都会感觉到的。秦始皇坑儒时说:“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兴太平指文学士言。可见改正制度,兴起教化,始皇非无此志,不过天下初定,民心未服,不得不从事于镇压;又始皇对外,颇想立起一个开拓和防御的规模来;所以有所未遑罢了。秦灭汉兴,此等积极的愿望,暂时无从说起。最紧要的,是与民休息。所以道家之学,一时甚盛。然道家所谓无为而治,乃为正常的社会说法。社会本来正常的,所以劝在上的人,不要领导其变化;且须镇压之,使不变化,这在事实上虽不可能,在理论上亦未必尽是,然尚能自成一说。若汉时,则其社会久已变坏,一味因循,必且迁流更甚。所以改正制度,兴起教化,在当时,是无人不以为急务的。看贾谊、董仲舒的议论,便可明白。文帝亦曾听公孙臣的话,有意于兴作。后因新垣平诈觉,牵连作罢。这自是文帝脑筋的糊涂,作事的因循,不能改变当时的事势。到武帝,儒学遂终于兴起了。儒学的兴起,是有其必然之势的,并非偶然之事。因为改正制度,兴起教化,非儒家莫能为。论者多以为武帝一人之功,这就错了。武帝即位时,年仅十六,虽非昏愚之主,亦未闻其天亶夙成,成童未几,安知儒学为何事?所以与其说汉武帝提倡儒学,倒不如说儒学在当时自有兴盛之势,武帝特顺著潮流而行。

儒学的兴起,虽由社会情势的要求,然其得政治上的助力,确亦不少。其中最紧要的,便是为五经博士置弟子。所谓“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自然来者就多了。儒学最初起的,是《史记?儒林传》所说的八家:言《诗》:于鲁,自申培公,于齐,自辕固生,于燕,自韩太傅。言《书》,自济南伏生。言《礼》,自鲁高堂生。言《易》,自菑川田生。言《春秋》:于齐、鲁自胡毋生。于赵自董仲舒。东汉立十四博士:《诗》齐、鲁、韩。《书》欧阳,大小夏侯。《礼》大小戴。《易》施、孟、梁丘、京。《春秋》严、颜。见《后汉书?儒林传》。《诗》齐鲁韩下衍毛字。大体仍是这八家之学。惟京氏《易》最可疑。但是在当时,另有一种势力,足以促令学术变更。那便是第五章所说:在当时,急须改正的,是社会的经济制度。要改正社会经济制度,必须平均地权,节制资本。而在儒家,是只知道前一义的。后者之说,实在法家。当时儒家之学,业已成为一种权威,欲图改革,自以自托于儒家为便,儒家遂不得不广采异家之学以自助,于是有所谓古文之学。读第五章所述,已可明白了。但是学术的本身,亦有促令其自起变化的。那便是由专门而趋于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