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南京的陷落(第2/27页)

大约就在此时,徐州诗人阎尔梅被聘为史可法的营中幕僚,即私人秘书。他在1645年2月15日与史可法的谈话中,力请史可法派遣他的军队之一部进入河南以保卫其侧翼,并鼓励那里的抵抗运动,并由此他才允诺入幕。阎尔梅之意,一是要说服那些对效忠南明犹豫不定的地方豪强,一是要联系在山东以“榆园军”而闻名的农民军。这群在崇祯年间由两个名为任七、张七的人组织起来的骁勇之军,已控制了该省最西南角曹州的盐碱山地和榆林地区。那个地方也是将领刘泽清的家乡,他曾在1640年的饥荒以后镇压过那里的农民起义,并为此受到非议。这时刘泽清是南明的镇将;一些勤王者,包括刘宗周的学生叶廷秀和阎尔梅自己,都希望联结榆园军,在黄河两岸鼓动人民起义,然后与这些“义军”一起收复中原。阎尔梅在他与史可法的会谈中还没有详细说明所有这些计划,史可法也委婉地拒绝了他的新幕僚的请求。但是在后来写给史可法的一封措辞率直的信中,阎尔梅确实详细说明了他的北伐战略和驱使他采取这样一种战略的强烈感情。

在那封既谈到了军事计划,又谈到了义士节操的信中,阎尔梅反复指出,为恢复北方而战的时机已经成熟。

流寇初陷京师,中原无主,伪官继至。梅伏居苫块,力未能拒。上书各院道,请兵北伐,又潜纠河北忠勇之士,凡数万,为王师前驱,报先帝之大仇,复祖宗之疆土。

这时,就像以前一样,阎尔梅重申“诚以河北皆本朝赤子,忠义未忘”。他说,果决的行动和大胆的进攻,能够振奋人心。

人心可鼓,不忍先去以为民望也。天下豪杰少而庸众多,必有人为之倡导,而后闻风者,乃有所观,感而兴起。

阎尔梅在他给史可法的信中认为,欲收此效的最好办法是史可法自己率军自扬州开赴此地。与淮阳地区的其他军队不同,史可法的军队不是流寇和乌合之众,它由受徐州百姓欢迎的“义士”组成。此时,那里的百姓正面临着异族的侵略。为了避免这一难逃的厄运,他们只能寄希望于史可法的拯救。“若惟恐师相之不旦夕至者,此其心何心哉!”实际上,阎尔梅指出,史可法军队在南方的存在已经推动了潜在的抵抗运动。因而,给予那些忠君的百姓以帮助而不是置之不管,就更是他的责任了。

譬争渡者,偶失足堕水中,且沉且浮,得一人手援之,未有不应手而出者,顾援之者缓急何如耳。谓其必不肯出,而弃之勿援也,天下有是理乎?

简言之,如果史可法不这样做,他就如同是抛弃了一个落水待毙的人,国家的生存也就毫无指望了。

献身与妥协

阎尔梅给史可法的信,不仅细述了采取进攻战略的各种原因,而且也解释了为什么阎尔梅自己感到有责任去这样做。无疑这代表了许多南明忠君之士的同感。阎尔梅告诉史可法,他自己的老师也认为他是一个特别固执好辩的学生,可能比大多数人都直言无忌,不过有很多由于南京政权拒绝采取积极军事行动而日益失望的人,也与他心情相同。

大之不能酬国家三百年之恩泽,小之不能庇宗族十亩之桑梓。

对于他这样的忠君爱国之士,报效国家之责远远重于维顾亲友,尽管履行这种高尚的义务可能意味着“逆祖”、听凭妻室饿死以及族人唾骂。

亲戚劝之行而不肯行,朋友招之隐而不肯隐。

阎尔梅还把忠君义务置于苟且偷生之上,把良知置于俗论之上。

且古贤士所以重知己之感者,不重其恩,重其心也。重其恩者众人,重其心者贤士。重其心之爱之者众人,重其心之敬之信之者贤士。豪杰之士宁为人所不爱,不肯为人所不敬、不信,则知己之故,盖难言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