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清朝统治的建立(第4/41页)

资料来源:孙甄陶《清史述论》,第21—25页,以及《贰臣传》。

上表注:1.受过李自成人马的拷掠,纳款获释;2.致仕,由多尔衮信邀出仕;3.受过李自成人马的拷掠。

山东的投降

山东的情形表明,在乡绅与满族征服者结为同盟镇压城乡义军盗匪上,它比其他任何一个省份都要来得迅速。尽管这里的民众中也有一些著名的忠明之士,但在维护共同利益而携手合作上,山东士绅对满族征服的态度最为典型。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贰臣”中有那么多的山东文人。山东与辽东两个半岛的相似性,也使这种联盟变得容易了。许多东北边民,通过海上贸易与水军服役,与山东家族保持了密切的联系。但理解山东士绅对清政府的态度的关键点,是满族进入之前这一地区的阶级冲突的激烈程度。

晚明时期,山东是一个社会与经济的极端繁荣的省份。像济宁这样的城市在16世纪末就已经繁荣起来了;作为地区货物集散地的大运河畔上的临清,尤其繁荣。还有一些富裕的乡区,例如淄川,为大地主所控制。但是,这个省的中部,泰山与沂蒙山周围地区,以及西南地区,却相当贫困,在17世纪20、30年代经常遭到饥荒的袭击。在西南地区的地主并不太富裕,但有很强的自卫能力,住在有家兵和沟垒防护的“家庄”中。许多人习惯以劫掠为生。横贯山东西部的、从北京到徐州的东去大道,整家整家的人——甚至整村整村的人,以抢劫为主要生活来源。滕县与兖州府会之间那令人生畏的驿路上的旅客们,如果能够逃脱“响马”的袭击,那真是要感谢苍天有眼了;如果其车马没有陷入泥淖,以致被村民以租借牵引用的骡马为由而横加勒索,那也真是万幸。

山东也是教派会道活动的中心之一。1622年,徐鸿儒领导的白莲教起义持续了六个月之久,有200万人卷身其中,最后才被4.7万名士兵镇压下去了。这场民众大起义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满族占领辽东后,成千上万的难民涌入山东,以逃避满人的追杀洗劫。然而,1642年与1643年,满军深入到山东腹地劫掠,结果是官府失去控制,社会陷入混乱。像临清这样的城镇遭到了严重破坏,农村甚至变成一片废墟。到1643年,地方官员已经征收不到赋税。据记载,任何案件审理都不能再进行了。正式的地主政府已不复存在,权力落入了地方权贵或大盗悍匪手中。兖州南部的滕县与沂县的县府屡遭攻击,地方官员已毫无权威可言了。据当时史料记载,当时民户十之七八参预了不法之举。农村社会中“盗户”与“良民”截然两分,后者基本上是地主,他们在安定社会上与政府的利益上完全一致。除了这些“盗户”,在滕县以东的九山地区,还有许多亡命之徒的永久性的大本营。这些“匪巢”中最大的一个,由王俊领导。此人是一位武林高手兼地主。在40年代的颗粒无收的灾荒中他也丧尽家财,便转入绿林行劫了。在兖州的东北走向的大道上,以及嘉祥一带的大运河畔,有一个在当地称为“满家洞”的地区,是个方圆300里的丘陵,有四个乡坐落其中。这一地区有成千个洞穴,以及许多设防的双层石堡。在明朝最后几年的内叛外侵的日子里,满家洞的农民逃入洞穴避难,并用布蒙住洞口。整个这一地区完全摆脱了地方官府的控制,派来维持秩序的乡兵不止一次地在此全军覆没。一些亡命之徒结成了更大的团伙或匪帮的联盟,有些经常冠之以朝官名号的头目,承担松散的领导之责,在这块土地上称王称霸,为所欲为。曾有位官员报告说:“村落灰烬无遗,百姓杀掳殆尽。”

与这些亡命之徒和起义军为敌的是乡绅及其联盟,但他们在横暴残忍上与其敌手差别不大。这种地方武装很像封建团体,都有很好的训练,常常带有浓厚的个人忠诚色彩,一般以忠于乡绅领袖的马队或家丁为主力。邹县豪右鱼维新,拥有一支800名步兵的武装,纪律严明,随时可以与正规军一同作战。嘉祥县的名流刘君学,在满族进攻时期征集并训练了一支3万多人的“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