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北部边防

游骑不听能汉语,

将军遂缚作蕃生。

配向东南卑湿地,

定无存恤空防备。

念此吞声仰诉天,

若为辛苦度残年。

凉原乡井不得见,

胡地妻儿虚弃捐。

没蕃被囚思汉土,

归汉被劫为蕃虏。

早知如此悔归来,

两地宁如一处苦。

缚戎人,

戎人之中我苦辛。

自古此冤应未有,

汉心汉语吐蕃身。

白居易:《缚戎人》

1368年明朝的建立,与将蒙古人赶出中原及在长城以北实行军屯是密不可分的,明朝从建立之初,直到17世纪灭亡,始终高度重视北部边防。1371年,明太祖曾说,日本、朝鲜和安南只是蚊虫而已,北方夷狄才是最危险的心腹之患。为此,明太祖建立了一支300万人的庞大军队。他们分为三个部分:京卫、上十二卫亲军和地方卫所。

明朝的卫所制度

卫所是明太祖称帝前在南京创建的,是明朝军队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这种制度是模仿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又吸收元朝军制的某些内容而形成的,属于自给自足的军屯类型。最初,每个军士受田15亩以维持生活。1365年,长江中游一些惨遭战火洗劫的地区被辟为军屯区,每个军士受田50亩,给耕牛农具,并免其田租徭役。这种制度,使各地卫所军士在明初25年中,每年都能生产约3亿公斤粮食,足以供养100万军队,从而使朝廷无须从国库按月拨发粮饷便能维持一支庞大的边防力量。

卫所军士皆由身份永远不变的世袭军户充任。卫所军官也世袭其职。这样,卫所制度一方面表现出朝廷有决定其臣民之身份的权力,同时也展示出封建化的巨大潜力。世袭的军士会因其身份相同而形成牢固的个人联系,因此必须尽力防止将领与军士的关系过于紧密,并对整个军队组织加以严密的行政控制。各卫之事务由三司分掌:都指挥使掌兵,此外有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所有军户的户籍皆由五军都督府管理,军队调动权则在兵部文职大臣手中。当卫所军队被征调作战时,其军士便脱离了卫所军官,由都督府指定的总兵官统领,而总兵官则向通常由朝廷大臣出任的统帅负责。

要使这种精心设计的自给自足的军事制度永久存在下去,必须维持世袭军户的素质和义务。但15世纪后期,意味着该制度走向衰败的不祥征兆却出现了。朝廷中某些贵戚官僚开始驱使军士建造寺庙和宫室。不久,地方将领也把军士变为劳工,或向他们“卖闲”,每月交纳200钱就可免除军事训练。这样,卫所军官便成了有利可图的职位。于是,商贾子弟纷纷重金行贿,求得此职以饱私囊,或将家奴登入军籍,借此来贪污军饷。有些军官甚至割占军屯土地,强令手下军士像农奴一样为其耕种。大量军士因得不到军饷又遭受如此剥削,而极力摆脱军户身份。据史载,至16世纪初,一些卫所的逃亡军士已达其总数的80%,许多边地驻军也只剩下兵力的一半。军官奉命出兵时,只好临时雇用矿工和盐工充数,或招募辽东、陕西的雇佣兵,而这些人与他们要去镇压的乱民常常出自同一社会阶层。

似乎是为了弥补兵员的损失,明末统治者越来越重视长城的修缮,或以砖石加固旧城,或在某些地段增修新城。这种防御心理的形成,并不仅仅是由于卫所制度的衰落,它可上溯到明朝第三代皇帝成祖永乐时期。明成祖从其侄儿手中夺取皇位后,对拥兵驻守今关外之承德(热河)的兄弟宁王心怀疑惧。1403年他令宁王率部撤出承德,而将这一战略要地交给了曾支持他发动政变的蒙古兀良哈部。同时,他还撤回了驻守河套北部的军队,并加修长城,将辽东、广宁和大同防线连为一体。这等于将东胜一带拱手让给了北方民族,1462年——即明英宗在耻辱的“土木堡之变”中被蒙古瓦刺首领也先俘获后的第十三年——河套遂落入察哈尔部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