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三权分立

在日语里有一个词,叫作“有权者”。从字面上看,可能会理解成大权在握的政府高官,或者是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财阀集团。实际上“有权者”指的是“具有选举权的日本国民”。通过这个词,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日本的政治构架中,国民的权利是放在第一位的。

和大多数发达国家一样,日本也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三权指的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立法是制定法律,行政是制定政策管理国家,司法就是执行法律。

立法权在国会,而国会由议员组成。日本国民通过选举选出他们认可的国会议员,这些国会议员再在国会讨论制定法律。这样一来,国民的意志就能反映在国家政策上,最终决定国家的发展方向。

行政权在政府,也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日本内阁”,内阁的工作是制定各项政策。像国家的外交、文化、国民福利等方面也全都归内阁来管。但是,这样一个神通广大的内阁没有立法权,也就是说,内阁不管制定什么政策,都必须在法律之下。

司法权在法院,日本一共有简易法院、家庭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五级法院。

像这样,立法、行政和司法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共同决定国家的发展方向。

在“二战”前,日本以天皇为君王,天皇对国家的内政外交有绝对发言权,那时候的内阁,其实只是辅助天皇统治的工具。到后来日本战败,接着被美国占领。这个时候,美国对日本进行了彻底的改造,天皇先是被架空,然后日本就仿照西方建立起了三权分立制度,一直延续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