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6章 他乡有故交

格兰纳达,阿兰布达宫。蒲寿庚拢着袖子从这座正在施工的,美仑美奂的宫殿中出来,被阳光刺得两眼一眯。然后他又努力睁开眼睛,望着低处的民居和商业区,繁荣、安逸、和谐。白色的房屋、赭红的屋顶,密密叠叠,依着山坡延伸,看上去几乎密不透风。

伊斯兰教清真寺的半圆形屋顶,基督教教堂的尖顶,还有和寻常的建筑没有太大分别的犹太教堂,共存在这座繁华而美丽的城市当中。

这座城市的宗教是自由的,思想是开放的,人民又是那样的温和、友善。这大概就是蒲寿庚在西方流浪多年,最后选择了格兰纳达王国作为自己养老之地的原因。

这座城市让他有一种身在家乡的感觉,这家乡就是泉州!

而且格兰纳达王国也有一种让蒲寿庚无比熟悉的感觉,这个国家仿佛就是个袖珍版的大宋,偏安一隅,向基督教王国卡斯蒂利亚俯首称臣,换取的确是一份浓缩的繁荣和安逸。这里的国王不像埃及的马木鲁克苏丹,雄才大略,野心勃勃,杀伐果决,谁也不知道会是下一个挨刀子的倒霉鬼。

蒲寿庚一族逃离麻六甲后先去了天竺,但是却被其他伊斯兰教商人排斥。因为他们是大明帝国的敌人,谁和他们交好,就别想在麻六甲做生意了!甚至还有人想要取下他的首级去献给大明的海峡总督,因为陈德芳悬赏一千两黄金购买这颗头颅。无奈之下,蒲寿庚只好带着族人继续西行,先去了马斯喀特,在那里卖掉了大部分船只,和马寿山还有其他几家从泉州一块儿出来的伊斯兰教商人告别,还遣散了大部分仆童打手,只带着最核心的族人,绕道红海去埃及寻找伊斯兰教的明主。

但是明主拜伯尔斯却是个自以为是的暴君,根本不听从蒲寿庚提出的联蒙抗明的正确意见,反而认为蒲寿庚是蒙古人的奸细,还想要斩了蒲寿庚的头送去麻六甲给陈德芳,作为马木鲁克苏丹和大明结盟的礼物。

幸好蒲寿庚拿出了火药配方、天雷箭和三弓床弩,才让明主拜伯尔斯留了他一命,让他做了兵工厂总管。不过蒲寿庚还是找了个机会,在拜伯尔斯出征的时候,带着家人逃出了埃及……他可受够了伴君如伴虎的日子,那种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脑袋搬家的日子可真不是人过的!

在“出埃及”后,蒲寿庚对伊斯兰教明主什么的已经没有兴趣了,他只想找一个远离大明帝国的安逸去处,平静舒适地度过余生。于是就有一些在地中海经商的朋友向他推荐了格兰纳达王国——这里几乎是世界的最西方,距离最东方的大明有几万里之遥。而且格兰纳达的苏丹穆罕默德·本·尤素福·本·纳斯尔是整个欧洲都有名的智者。虽然向基督教国家卡斯蒂利亚称臣,但是却将自家的小国经营得有声有色,他让伊斯兰教、基督教、犹太教和谐共处,在格兰纳达建立了大学,开设有宗教和自然科学课程20多门,不仅让格兰纳达大学成了整个伊斯兰教世界的学术中心,而且还吸引了大量的基督教徒前来学习。

而格兰纳达果然没有让蒲寿庚失望,这里仿佛就是一个处于世界尽头(蒲寿庚才不相信有什么明洲新大陆呢)的泉州。不,这里比泉州还要好。泉州毕竟是异教徒统治的城市,而格兰纳达却是伊斯兰教治理的乐土。这个纳斯尔苏丹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蒲寿庚的偶像,他就是想成为纳斯尔苏丹这样的伊斯兰教统治者——他蒲寿庚可当不了拜伯尔斯那种杀人不眨眼明君,人家从一介奴隶一步一杀人爬上苏丹宝座的。他不过是个豪商,也就是能杀一些没有反抗能力的赵宋宗子,还差点儿被一个叫赵与郁的疯子灭了门……

大概因为纳斯尔苏丹和蒲寿庚是一路货色,两人居然一见如故。蒲寿庚很快成为了阿兰布达宫的座上宾,还当了格兰纳达王宫的顾问大臣。隔三差五就被召入宫中,给苏丹讲述东方的奇闻异事和天道教的各种新奇的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