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 你要做蒙古大汗

天气正是最晴朗的时候,太阳在尽情的散发着它的光和热。映照得山川草原一片明亮。在金莲川草原,十几骑马呼啸着在草丛里纵横,惊起了这片草原上面的鸟兽冲天而起。这些马上的人都穿着闪亮的胸甲,头戴钢盔,钢盔之上还插着白色的羽毛,这是近卫骑兵的标志。

陈德兴举起了猎枪,砰的一声打响。他的枪法当然是臭的。毕竟他两世为人,都没有怎么打过枪。枪声响过,一只野兔还在飞快地奔跑着。一支弓箭嗖的射出,一下就扎进了那只兔子的身体,兔子一头栽倒。

一个蒙装大汉哈哈大笑,得意地挥了挥手中的顽羊角弓,朝陈德兴大笑,用生硬的汉语说道:“圣人,果真还是弓箭好用吧?吾在草原就听说过您的神射,不如换上弓箭,咱们俩好好比试一番。”

这个蒙古人就是海都汗,他这会儿正和陈德兴在金莲川草原上比试打兔子。海都用的是弓箭,而陈德兴却在使用一把小巧精致的滑膛枪。

他无奈地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滑膛枪,仿佛真的没有弓箭好用。

这是孟德根据陈德兴的要求设计制作出来的滑膛枪。本来以为需要3年才能完成的设计,现在花了几个月就取得了不少突破。不过这突破还没有完全满足陈德兴的要求。因为这枪依旧是火绳枪,燧发机关并没有完成设计。但是枪身减重却容易得多,无非就是使用更薄的枪管,更小的口径,更短的枪身。这把滑膛枪的重量减轻到了八斤半,长度只有五尺多一点。

这把滑膛枪打造的非常精致,枪管的内部也用镗床——这是兵器局工匠们的发明,很原始的镗床,就是用一只坩埚钢打造的钻头焊在铁棒上,再把铁棒安装在一个轮子上面——反复镗削,非常光滑,几乎达到了工业化时代的钢管内壁的光滑程度。而且它的有效射程居然勉强达到了陈德兴的要求,70步外可以击中人形标靶,破甲能力差一些,30步距离上能击穿1分厚度的钢甲。威力虽然比不上天道二年式重型滑膛枪,但是却不在弓箭之下了。

单论有效射程,这支枪的威力,仿佛已经超过了历史上欧洲18世纪、19世纪的大部分滑膛枪了。之所以如此,除了精心打磨枪管之外,还因为孟德的一个学生想出了用鹿皮包裹铅弹以增加滑膛枪的气密性的方法——实际上,这个办法在历史上的欧洲,也被人采用了。和线列步兵同时代出现的轻步兵(散兵),有时候会装备线膛枪,有时候就装备精心挑选出来的滑膛枪,发射鹿皮子弹。

精心制作的滑膛枪(量产货就没有那么好了),加上同样精心制作的鹿皮子弹和最上乘的颗粒火药,的确能让一支滑膛枪在射程的精确度上勉强和弓箭持平。

但是前提是使用弓箭的人不是海都汗或陈德兴这样的高手。

“汗王,你我都是三岁开始练弓箭的,都有二三十年的功力。”陈德兴笑着摇头,将滑膛枪扔给了身边的宝音,又从她手中取过了另外一支装好了弹药的滑膛枪。“但是打枪,吾只练了不到二十余日,拢共就打了百余弹而已。”

说话的时候,又有一只慌不择路的兔子飞奔过来,陈德兴忙举起滑膛枪,勾动扳机,砰的又是一声枪响,这只兔子不大走运,应声而倒了。

这回轮到陈德兴得意大笑起来了,“汗王,如何?朕练枪二十余日,便能和练弓箭三十余年的你一比高下了!”

海都的脸色微微有些难看,他也是这个时代最杰出的几个军事家之一。如何不明白陈德兴话中的深意——弓马的时代将要结束了,一个自幼骑马射箭的蒙古勇士,上了战场未必能抵得上一个练了几个月滑膛枪的汉人农夫!

他干笑两声,“这火绳枪虽好,价钱却不便宜,火药也昂贵的很,哪里比得上弓箭价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