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蛮荒之王(一)(第2/3页)

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成千上万武装到牙齿的战士从那些树林中冲出来!

哪怕,不是武装到牙齿,就和辽东山林里面的野生女真一样的蛮子来个一两千。也足够把蒙起手下不足百人,而且个个都因为旅途劳顿瘦了一大圈,还有十几人干脆带病坚持工作的探险队给揍得找不着北!

“两列横队!枪弩在前,长枪据后,弩手张弩上箭……全体,跟随本官前进!”

蒙起举着刀身长达三尺的熟铁镶钢大横刀,往前方一指,然后带头踏出了前进的步伐。

他们的任务,就是扫荡海滩周围的林地,驱逐可能盘踞在那里的土着,如果运气好的话,再抓一两个俘虏回来……

明洲号等四船已经下了铁锚,歪歪扭扭的停靠在金山半岛北滩附近的海面上。之所以是歪歪扭扭,那是因为四条探险船多少都有伤在身。两个月的连续航行,路上还遭遇了风暴,给船体造成了不少损伤。没有船毁人亡,完全是因为周小七这海贼出身的探险家人品不错,太平洋的龙王爷不收他。

人品很好的海贼、和尚还有一个状元,这个时候都拥挤在明洲号的右舷甲板上,用望远镜紧张地看着远处的滩头和树林。也生怕从林子里面涌出几百上千个能打的,用刀枪弓箭教训他们这些侵略者!

而在距离这四艘探险船不到十里远的海面上,居住在金山半岛东海安的丘马什人渔夫大带鱼和他的兄弟龙虾,正拼命的将独木舟划向海滩。丘马什人是印第安人的一支,分布在北明洲西部沿海地区,以捕鱼和狩猎为生。算是渔猎民族!不过和辽东的野生女真是不能比的。

北美洲嘛,天选之国,物产丰饶,要弄点吃的穿的太容易了。林子里面有野生动物,海里面有鱼有虾,往内陆走走就有好六七千万头北美野牛,到处游荡,繁殖又快,对生活在石器时代的印第安人来说,简直就是自走式烤牛肉!

而且,可能是因为人类抵达美洲有些迟了,一开始到达的人口又少,所以到历史上欧洲人抵达美洲的时候,这片洪荒大陆上的人类数量还比较少,大陆上的自然资源足够养活除墨西哥地区、安第斯山脉地区之外的其他印第安人,因此也让这两块地盘外的印第安人缺乏积极向上的压力,就这样懒懒散散的生活着,直到凶残的欧洲殖民者到来!

当然,这个时空他们的运气比较好,首先发现新大陆的不是凶残的欧洲人,而是素来讲仁义,喜欢以德服人的中国人……

“大带鱼,快划,他们追上来啦!”名叫龙虾的年轻的丘马什人一边划船一边大喊着。在他的身后,一艘从明洲号上放下来的舢板,正由八名水手奋力划动,猛追过来。

这条舢板上还有第九个人,是北明海军少尉何山,手中拿着一支枪弩,一边瞄准一边吼道:“快划,快划啊!再靠近些,老子一箭射死拿那孙子!”

“只能射伤!”一个正在划船的水手连忙提醒一声,“这是七哥儿说的,要留活口……”

“知道了,知道了……要以德服人,要交朋友,不要乱杀人!这我都知道……”

这个矮壮敦实,曾经在周小七手下当过海盗的家伙嘴上说知道,却还是毫不客气的把枪弩对准了丘马什人“龙虾”的脖子,然后狠狠扣动扳机。

“绷”的一声轻响,箭簇顿时破口而去,飞速掠过海面,然后噗的一声就扎进了年轻的丘马什人的肩膀……

“带鱼,我被射中了,快要死了!”年轻的丘马什人绝望地喊道,“你赶紧游水逃走吧,在水里没有人能追上带鱼的……”

原来带鱼的名字是怎么来的——是的,就是这么来的,印第安人的名字都非常随意,出生的时候由接生婆随便起一个。孩童时候又会由伙伴们起个绰号当名字。长大了就在征战或狩猎或者其他什么活动中得到一个名字。名叫“大带鱼”的丘马什人是个游泳健将,所以才被唤作“大带鱼”,而他弟弟在第一次捕鱼中钓到了龙虾,所以就叫“龙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