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第2/3页)

那一天她不停地嗑瓜子,从早上磕到了午夜,所到之处,到处留下了瓜子皮。那一天她穿了一件红缎子旗袍和一双高跟鞋,这在她是很少有的装束。除此之外,她还在读安加沙·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对任何人都不理不睬。我的丈母娘对此感到愤怒,就去抢她的书,抢掉一本她又拿出一本,好像在变古彩戏法。但是变古彩戏法的人身上总是很臃肿的,而这位新娘子则十分苗条,简直苗条得古怪;衣服也十分单薄,连乳头的印子都从胸前的衣服上凸了出来——我的丈母娘老想把印子抚平,并且用身体挡住我的视线,她说:妈,别挑逗我好不好——把老太太气得两眼翻白。时至今日,我也不知这戏法是怎么变的。唯一可行的解释是:我丈母娘和她通同做弊,明里抢走一本,暗里又送回来,用这种把戏来恫吓新女婿,让他以为自己未来的妻子有某种魔力。但我又觉得不像:我丈母娘是个很严肃的人,鼓着肥胖的双腮,不停地唠叨。我很讨厌别人唠叨,如果不是要娶她女儿,我绝不会和她打任何交道……

我记得这是我们结婚的日子,这一天俗不可耐。所有的婚礼大概都是这个样子。因此她把自己对准了一本侦探小说,鼻梁上架了一副白边眼镜——她有四百度的近视。等到眼镜被抢走之后,她就眯起眼睛来,好像一只守宫(一种变色龙)在端详蚊子。到酒宴临近结束时,大家要求新娘子给男宾点烟。她把书收好站了起来。此时大家才看到,这位新娘子长了两只硕大的白眼珠,上面各有一个针尖大小的黑色瞳孔——都是没戴眼镜看书看的。她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支大号手枪,把所有的男宾一一枪毙掉。你当然知道我的意思,她用手枪式的打火机给大家点烟。每点一位,就扭过头去闻闻自己的腋窝说:天热,有味了。这当然是说所有的宾客都早已死掉,已经有味了。

喜宴过后,到了新房里,这位新娘子又歪在了床上看克里斯蒂。我无事可干,只好抽烟。把身上带的四盒烟都抽完以后,很想再去买一盒。当时午夜时分,要买烟就得去北京站,那地方实在远了一点,所以我没有去。这些事说明她很能沉得住气。这好像也是我的长处。但我很不想往这方面来想。假如我们俩也可以贯通,那就要变成一个人。这样人数就更少了。那天晚上我把烟抽完后,就开始嗑瓜子。假如是葵花子,我嗑起来就没有问题。不幸是些西瓜子,瓜子皮又滑又硬,我不会嗑,嗑来嗑去,嗑不到子仁,只是吐出些黑白相间、鸡屎也似的残渣……

3

在长安城里,我和白衣女人分手,走过黑白两色的街道。现在飘落的雪片像松鼠的尾巴,雪幕因此而稀疏。这样的雪片像落叶一样在街道两侧堆积着。在我身后,留着残缺不全的脚印。也许我的下一篇论文该考一考长安城里的雪?它又要把领导气得要死。在他狭隘的内心里,容不下一点诗意。

在我自己的故事里,早已经过了午夜,但我还没按大姨子的告诫行事。她终于看完了那本克里斯蒂,并给它两个字的评价:瞎编。把它丢开。然后,她朝我皱起了眉头,说道:咱们要干什么来的?我摇摇头说:我也不记得。看来,我失去记忆不是头一次了……后来,还是她先想了起来:噢!今天咱们结婚!当然,这不是认真忘了又想起来,是卖弄她的镇定从容。我那次也不是认真失去了记忆,而是要和她比赛健忘。无怪乎本章开始的时候,我告诉她自己失去了记忆时,她笑得那么厉害——她以为我在拾新婚之夜的牙慧——但我觉得自己还不至于那么没出息……

后来,她朝我张开双臂,说道:来吧,袋鼠妈妈……必须承认,这个称呼使我怦然心动。那根大蘑菇硬得像擀面杖一样。我说的不仅是过去,还有现在——用当时的口吻来说,那就是:不仅是现在,还有将来。但我还是沉得住气,冷静地答道:别着急嘛。我一点都不急——我看你也不急。她说道:谁说我不急?就把旗袍脱掉,并且说:把你的大蘑菇拿出来!好像在野餐会上的口气。在旗袍下面,她什么都没有穿,只有光洁、白亮的肉体——难怪她白天苗条得那么厉害——于是我就把大蘑菇拿了出来。那东西滚烫滚烫,发着三十九度的高烧。请相信,底下的事我一点都记不得了。只记得她说了一句:“你真讨厌哪,你……”因为想不起来,所以那个关节还在,我的过去还是一个故事,可以和现在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