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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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时分,薛嵩和红线走到了寨心附近的草丛里。隔着野草,可以看见寨子里发生的一切。早上空气潮,声音传得远,所以又能听见一切对话。所以,他们对寨子里发生的一切都清楚了。红线说:启禀老爷,该动手了。薛嵩糊里糊涂地问:谁是老爷?动什么手?红线无心和他扯淡,就拿过了他手上的弓箭,拽了两下,说:兔崽子!用这么重的弓,存心要人拉不动……此时薛嵩有点明白,就把弓箭接了过来。很显然,这种东西是用来射人之用的。他搭上一支箭,拉弓瞄向站得最近的一个刺客。此时红线在耳畔说道:你可想明白了,这一箭射出去,他们会来追我们——只能射一箭,擒贼擒王,明白吗?薛嵩觉得此事很明白,他就把箭头对准了刺客头子。红线又说:笨蛋!先除内奸!亏你还当节度使哪,连我都不如!他把箭头对准了手下的兵。红线冷冷地说:这么多人,射得过来吗?现在一切都明白了。薛嵩别无选择,只好把箭头对准了老妓女……与此同时,他的心在刺痛……原稿就到这里为止。

我觉得自己对过去的手稿已经心领神会。那个小妓女是个女性的卡夫卡,卡夫卡曾说:每一个障碍都能克服我。那个小妓女也说:这寨子里不管谁犯了错误,都是我挨打。相信你能从这两句话里看出近似之处。薛嵩就是鲁滨逊,红线就是星期五。至于那位老妓女,绝非外国的人物可比,她是个中国土产的大怪物。但她和薛嵩多少有点近似之处,难怪薛嵩要射死她时心会刺痛。手头的稿子没说她是不是被射死了,但我希望她被射死。这整个故事既是《鲁滨逊飘流记》,又是卡夫卡的《变形记》,还有些段落隐隐有福尔斯《石屋藏娇》的意味。只有一点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写下这个故事?我既不可能是笛福,又不可能是卡夫卡,更不可能是福尔斯。我和谁都不像。最不像我的,就是那个写下了这些文字的家伙——我到底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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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我一直在读桌上的稿子;这些手稿不像看起来的那样多,因为它不断地重复,周而复始,我渐渐感到疲惫。后来发生了一件很不应该的事情:在丧失记忆的焦虑之中,我竟沉沉睡去;而后,带着满脸的压痕和扭歪的脖子,在桌子上醒来;想到自己要弄清的事很多,可不能睡觉啊——这样想过以后,又睡着了……

傍晚,我推了一辆自行车从万寿寺里出来,跟随着一件白色的衣裙。这件衣裙把我引到一座灰色的楼房面前,下了自行车。它又把我引入三楼的一套房子里。这个房门口有个纸箱子,上面放了一捆葱。这捆葱外面裹着黄色的老皮,里面早就糠掉了,就如老了的茭白,至于它的味道,完全无法恭维;所以它就被放在这里,等着完全干掉、发霉,然后就可以被丢进垃圾堆。我在门口等了很久,才进到屋里,然后那件白连衣裙就挂上了墙壁。她很热烈地拥抱我,说:才出院就跑来了……这让我有点吃惊,不知如何反应——才出了医院就跑来了,这有何不对?好在她自己揭开了谜底:“想我了吧。”这就是说,她以为我很想她,所以一出了医院就跑到单位去看她。我连忙答道:是啊,是啊。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想过她。我谁都没想过——都忘记了。她的热烈似乎暗示着谜底,但我不愿把它揭开——然后,在一起吃饭,脱掉最后一件内衣,到卫生间里冲澡。最后,在床上,那件事发生了。就在此时此地,我不得不想了起来,她是我老婆。我是在自己的家里……恐怕我要承认,这使我有点泄气。我跟着她来时,总希望这是一场罗曼史。说实在的,我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想到我已经结了婚……老婆这个字眼实在庸俗。好在我还记得怎么做爱。其实,也是假装记得。她说了一句:别乱来啊。我就没有乱来。当然,最后的结果我还是满意的——我有家,又有太太,这不是很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