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节 寡头末日(第2/3页)

审判的速度完全可以用雷厉风行来形容。两日内,也就是在帝国中央银行公开发行纸币的前一日,薛希濂就亲自对第一批审理的五家企业做出了宣判。当日下午,另外一名帝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宣布了对受贿议员,以及行贿人员的审判结果。因为这是最高法院的审判结果,已经不存在上诉的问题了。当日下午,朱祁钰就在两份判决书上盖上了皇帝的印章,两份判决书即时生效。

显然,如果是在正常时期的话,这样的审判其实是没有任何基础的。到后期,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及辩护律师等以法律为生的职业的出现,审判过程不但严明得多,而且所需要的时间也长得多。特别这种涉及到解散大型企业,以及判处死刑的案件,有的甚至要拖上好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经过了数次上诉之后,才会有最后的结果。而且,直接用最高法院进行初审的案件也少之又少。一般的情况下,都是由地方初级法院进行初审,然后再逐级上诉,最后只有极为重大的案件才需要由帝国最高法院来做出终审判决。

可以说,这是历史上一次非常特殊的法律事件。从案件的调查取证,到最后的终审判决,一共之花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且整个审判的过程就短短三日!这在后来几乎是无法想像的,一个将要解散五家超级集团公司,并且将要判处数人死刑,数十人无期徒刑,以及上百人徒刑的重大案件,竟然在短短的三日内就能做出终审判决。用当时的一些人的观点来看,这完全是在草菅人命。不过,朱祁钰并不在乎几条人命,为了维护帝国数万,数十万将士用生命与鲜血在战场上换来的胜利果实,就算死再多的人,他也不会在乎。皇帝所在乎的,就是要铲除这些帝国的蛀虫,让帝国能够在一个更好的国内环境下发展壮大!

在对那五家超级集团公司的判决中,最重要的,就是解散这五家集团公司,各拆解为数家规模小了很多的公司,这些新的公司相互之间没有任何的关联,从管理,到财务,以及人事安排,都是独立的。也就是说,这五家超级集团公司被拆解成了十多家小的独立公司,并且单独经营。而在股份权限上,原有的股东将分别控制不同的小公司。而且,拆解出来的公司不能进行合并。

这么做有三大好处,一是鼓励竞争。其实,垄断的出现,就直接限制了竞争。而对朱祁钰这个比较了解资本主义的皇帝来说,竞争是正个社会的核心思想,没有了竞争,那么社会就没有了动力,将完全失去发展创新的动力。也只有鼓励竞争,才能让整个社会活跃起来。二是降低了国内市场商品的价格。垄断的目的本身就是要获得高额回报,也就是超过了应该所得的利润。这直接导致了商品价格高得出奇,增加了百姓的生活负担,也减少了百姓手里的财富,导致社会财富向极少数人手里集中,社会贫富差距扩大,产生严峻的社会问题。三是给了众多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机会。因为垄断的出现,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几乎没有任何发展的机会,是被排除在市场之外的,也只有打破垄断,才能让中小型企业获得发展的机会!

可以说,反垄断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鼓励竞争,只有竞争才能带来更多的好处,给消费者,给新生企业带来好处,给整个社会,国家带来好处!而第一批处理的五家超级集团公司仅仅只是个开始而已,而且是发出的一个信号,一个让其他垄断企业都胆战心惊的信号!

刑事审判方面,议会里,接受贿赂最多的七名议员全都被判处了死刑。按照帝国新的法律,受贿在五万两白银以上的,都可以酌情判处死刑。而这次,薛希濂也按照最严格的方式来判决的,只要查证的受贿数额在五万以上的议员,全都被判了死刑。另外,还有一百多名议员,以及数十名行贿人员被判处了从五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