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七章 七夕射月(第4/4页)

依陈咸遗嘱薄葬,不设石椁、不以金玉随葬,封树亦简仆。

陈尚依制要守丧三年,陈操之作为侄子,也要守大功之礼,服丧期为五个月。

远在建康的皇帝司马昱闻知陈操之要为伯父守丧五个月,不禁大为着急,即下诏命,夺情起复,召陈操之回建康,诏命于八月二十一日便送抵钱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