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的皇帝,你跟宋朝的士大夫什么仇什么怨?(第2/3页)

乾隆推崇的是皇权独裁:“乾纲独断,乃本朝家法。自皇祖(康熙)皇考(雍正)以来,一切用人、听言大权,从未旁假。”他当然不允许士大夫自命为治理天下的主角。但自鸣得意的乾隆一定想不到,清代统治的这一专制本色,恰恰构成了晚清时期的“君主立宪”转型的最大障碍,最终导致革命因为堰塞而崩决,一发而不可收拾。

还有一位宋代的士大夫也让乾隆感到不爽。他叫王益柔,名气没有程颐、王禹偁那么大,以致乾隆将他的名字误记为“王直柔”。那么这位宋朝小人物到底说了什么话而引起大清皇帝的注意呢?这事得从宋仁宗朝的“进奏院案”说起。

庆历年间,“提举进奏院”的苏舜钦将进奏院的旧报纸卖了,换成钱存入小金库,然后请了几位同僚与文友,集体去喝花酒,其中便邀请了“集贤校理”王益柔。不想这事让台谏官知道了,宋朝的台谏官是很厉害的,他们认为苏舜钦挪用公款,对喝花酒一事提出弹劾,并展开调查。这一查,又查出了另一宗事:王益柔在喝花酒时,乘着酒意,做了一首《傲歌》,其中两句说:“醉卧北极遣帝扶,周公孔子驱为奴。”在那个时代,这是非常“反动”的言论。当时的御史中丞王拱辰又恰好是苏舜钦一派的政敌,因此王拱辰便拿王益柔大做文章,“力言益柔作《傲歌》,罪当诛”。

不过,枢密院副使韩琦很反感王拱辰的上纲上线,他告诉宋仁宗:“益柔少年狂语,何足深治?天下大事固不少,近臣同国休戚,置此不言,而攻一王益柔,此其意有所在,不特为《傲歌》可见也。”暗示王拱辰等人猛烈抨击王益柔是出于党争。王拱辰想将“进奏院案”做成文字狱,但最后案子还是按经济腐败案进行处理:苏舜钦因监守自盗被“除名勒停”,即开除公职;王益柔被夺去“集贤校理”之职,贬到复州当一名税官;其他参与喝花酒的官员也分别被降职。作为喝花酒发起人与组织者的苏舜钦,受到的处分最重。发表了“反动”言论的王益柔得到的惩罚并不比其他人更严厉。但这个处理结果,让乾隆觉得不爽。

这名大清皇帝的意见是:“特宜正王直柔侮慢圣贤之罪,而苏舜钦辈醉饱之过,则教而不怒”。在乾隆看来,苏舜钦的公款吃喝只是小事一桩,可以原谅,教训一番就行了,王益柔“侮慢圣贤”,才是大事情,才应该重重治罪,你宋仁宗将轻重搞颠倒了,简直不懂帝王之术。

乾隆并不是唯一一个对宋代士大夫“过激言论”不爽的大清皇帝,他的父皇雍正,也很不爽一位宋朝人——欧阳修,因为欧阳修写了一篇替朋党辩诬的《朋党论》。要知道,在传统官方话语体系中,“朋党”一直是一个贬义词,跟“朋比为奸”几乎同义,历朝皇帝都对朋党活动深恶痛绝。

然而,宋代的士大夫却开始从正面来解释朋党的政治意义。还是庆历年间,仁宗皇帝与执政团队论及朋党之事,参知政事范仲淹说:“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自古以来,邪正在朝,未尝不各为一党,不可禁也,在圣鉴辨之耳。诚使君子相朋为善,其于国家何害?”明确提出朋党既不可禁绝,也不为害。

范仲淹的朋友欧阳修因此写了一篇《朋党论》,来为“朋党”正名:“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志同道合的君子结成一个团体,是天经地义的。治理天下,也离不开君子之党,“舜自为天子,而皋、夔、稷、契等二十二人并列于朝,更相称美,更相推让,凡二十二人为一朋,而舜皆用之,天下亦大治”,“后世不诮舜为二十二人朋党所欺,而称舜为聪明之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