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武大郎”们的生活水平到底如何?(第2/3页)

其他职业的社会下层人日收入通常也有100文左右。樵夫:北宋张耒有一首诗描述了洛阳西部山民的生活水平:“山民为生最易足,一身生计资山木。负薪人市得百钱,归守妻儿蒸斗粟。”每天卖柴所得为100文钱。渔夫:南宋袁说友亦有诗描写长江三峡渔民的穷日子:“春和夏炎网头坐,茫茫不觉秋冬过。卖鱼日不满百钱,妻儿三口穷相煎。”日收入不足100文。自耕农:有学者统计了宋代第四等户的收入:除去税费之后,每年余粮约有70石,假设粮食的市价为800文每石,年收入约为56000文,平均每日150文左右。甚至一名乞丐也是“每日求丐得百钱,仅能菜粥度日”。

看来每日100文的收入水平应该是宋代社会底层人日收入的基准线,高于这条基准线,基本上可以解决温饱;低于这条基准线,则有饥寒之虞。南宋时一位知县劝谕百姓的公告也可佐证我们的推断:“农工商贩之家,朝得百金,暮必尽用,博弈饮酒,以快一时,一有不继,立见饥冻。”因此,在阳谷县叫卖炊饼的武大郎,只要手脚勤快一点,每日至少赚100文钱是没有问题的。

宋朝平民的开支

每日100文钱的收入在宋朝可以过上什么水准的生活呢?这又需要来核算宋人的生活成本。南宋庆元年间一位士大夫说:“人之一身,每日所食不过米一升,终年所衣不过一两匹,若酒食杂费,岁计不过百千,此切身诚不可缺。”以他的生活标准来计算,一个人年均需要消费100贯,日均约270文钱。北宋司马光说:“十口之家,岁收百石,足供口食;月掠房钱十五贯,足供日用。”即每人日均消费50文。但这是中产阶层以上家庭的生活成本。生活在城市下层的宋朝“武大郎”们过日子显然不需要这么大的开销。

让我们先从维持基本温饱的最低生活成本说起。宋朝政府对贫民的救济标准一般都是每口人“日给钱二十”。程民生先生认为,这个“官方的救济标准,可以视为生活费用的底线”。一名成年人每日约需要口粮2升米,每年又需要一匹布作为衣料。北宋时,在市场上购买2升米约需16文钱,一匹布则需500文。算下来,每日20文钱恰好可以维持一个人的基本温饱。换言之,一名日收入100文左右的城市下层人,大约可以养活一个五口之家——但日子无疑会过得非常艰难。

如果想过上稍有些尊严与体面的生活,除了吃饱穿暖,每日还要一点肉菜吧?南宋宝祐年间,建康府“实济局”(福利院)的“盐菜钱”每日每口人约30文钱(剔掉了通胀因素)。按这个标准,一个成年人每日的副食费用大概需要30文。

还需要一间可以栖身的房子吧?要知道,《水浒传》中的武大郎可是住着一栋临街二层小楼。不过,看小说所描述,“武大在清河县住不牢,搬来这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此日,正在县前做买卖。”这栋楼房是租赁的,并非武大郎的产业。宋代城市中,租房居住的情况非常普遍,房租有高有低,在开德府,“每间赁钱有一百至二百文足,多是上等有力之家。其后街小巷闲慢房屋,多是下户些小物业,每间只赁得三文或五文”。日均三五文钱的租金应该是相当便宜的。在开封府,政府“楼店务”管理的公租房,房价每日也不过15文上下,这个租金水平是城市下层人可以承受的。阳谷县这种小地方的房租肯定要低于京师,即使是临街楼房,租金也不可能高于京城的寻常房屋。

像武大郎这样的二口之家,如果想在宋朝城市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每日成本大致如下:口粮与衣料费用40文;肉菜副食费用60文;房租15文;杂费若干。合计约150文。如果武大郎每日卖馒头能够赚150文,就完全租得起二层小楼,养活老婆。如果每日赚100文,也足以养家糊口,只是日子会过得拮据一点。如果每天赚300文,小日子就可以过得比较舒服了——根据宋代小商贩的收入情况,每天赚100~300文都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