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儿头王充(第2/3页)

夫金馈或受或不受,皆有故。非受之时己贪,当不受之时己不贪也。金有受不受之义,而室亦宜有受不受之理。今不曰“己无功”,若“己致仕,受室非理”而曰“己不贪富”,引前辞十万以况后万。前当受十万之多,安得辞之?【王充说:人家给你钱,你接受还是不接受都是有理由的,难道接受了就算贪财,不接受就算不贪财吗?——王充是拿《孟子》的这一节去攻击方才“辞十万而受万”那节,意思是:从这节来看,你孟老师对这个“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不是很明白吗?为什么在那一节里就犯糊涂呢?你辞掉豪宅和高薪,如果给的理由是“我都辞职啦,再拿钱就没道理”,这是个很充分的理由,可你偏说自己的理由是“不贪财”,这可就说不过去了,况且和你教导陈臻的话也是矛盾的。】

彭更问曰:“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亦泰乎?”孟子曰:“非其道,则一箪食而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王充又引了“滕文公篇”里的一段,是说孟子的又一名叫彭更的弟子请教老师类似的问题,孟子回答说:“如果没道理,一针一线也不能拿别人的;如果合乎大道,尧把整个天下都给了舜,舜也能泰然接受,一点儿不觉得有什么过分。”王充引这一节,依旧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受尧天下,孰与十万?舜不辞天下者,是其道也。今不曰受十万非其道,而曰己不贪富贵,失谦让也。安可以为戒乎?【王充质问孟子:尧给舜的整个天下难道不比齐王给你的十万高薪多?人家舜圣人为什么就能坦然接受呢?】

孟子有云:“民举安,王庶几改诸!予日望之。”孟子所去之王,岂前所不朝之王哉?而是,何其前轻之疾而后重之甚也?如非是前王,则不去,而于后去之,是后王不肖甚于前;而去三日宿,于前不甚,不朝而宿于景丑氏。何孟子之操,前后不同?所以为王,终始不一也?【王充质疑“士诚小人也”一节:孟老前辈,你不是说“齐王还是很有潜力的,他如果能任用我,那不仅齐国的百姓会得到好处,就连全天下都会安定!所以,我一直都等着齐王改变主意,每天都这样盼着”。孟老前辈,我王充理解不了你啊,你之前不是还装病不见齐王吗,怎么这会儿又说出这种话来?前后矛盾,很没道理啊!——打断一下王充,我来替孟子说两句:这个问题还应该参考一下周广业梳理出来的那个脉络。】

且孟子在鲁,鲁平公欲见之。嬖人臧仓毁孟子,止平公。乐正子以告。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予之不遇鲁侯,天也!”【王充又引了《孟子》臧仓使坏的那节。】

前不遇于鲁,后不遇于齐,无以异也。前归之天,今则归之于王。孟子论称竟何定哉?夫不行于齐,王不用,则若臧仓之徒毁谗之也。此亦止或尼之也,皆天命不遇,非人所能也。去,何以不径行而留三宿乎?天命不当遇于齐,王不用其言,天岂为三日之间易命使之遇乎?在鲁则归之于天,绝意无冀;在齐则归之于王,庶几有望。夫如是,不遇之议一在人也。【王充说:孟老前辈,你先前说过在鲁国没受到老板的重用,后来又讲自己在齐国没受到老板的重用,这两次的遭遇在本质上不都一样吗?那为什么你把在鲁国的“不遇”归咎于老天爷,却把在齐国的“不遇”归咎于齐王呢?这好像说不通吧?况且,在齐国没受重用,不也是因为和臧仓一样的小人到处给你使坏吗?再者,你离开齐国的时候还恋恋不舍的,在昼城足足逗留了三天,你说这是希望齐王改变主意,可是,如果“不遇”是天意,三天时间还能使老天爷改变主意不成?看看,哼哼,在鲁国就归咎于老天爷,一点儿不抱希望;在齐国就归咎于齐王,还期待齐王能改主意。孟老前辈啊,话都被你一个人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