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第2/3页)

春申君一愣:“荀子这人不错啊,挺踏实啊,是位真正的贤者!”

小人说:“您说得不错,荀子确实是位真正的贤者,可是,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劝您多加小心。”

春申君被说糊涂了:“你这都是哪儿挨哪儿啊?”

小人说:“您好好想想,商汤王靠着七十里的地盘就能称王,周文王靠着百里的地盘就能一统天下,荀子可是位大贤者啊,不在商汤王和周文王之下,他要有了兰陵这片小地盘,难保不会从此起家,最后也来个一统天下。真到那时候,咱们楚国可就要完蛋了啊!”

春申君一听,立时就出了一头冷汗:“不错,是这个理啊!”怎么办?春申君赶紧炒了荀子的鱿鱼。

——这真是莫大的讽刺,“百里小国一统天下”这个说法在正道上从来不被大国诸侯们待见,可要反着来用却一用就灵。

再说孟子所谓“相同之处”的第二点:“他们绝对不会为了一统天下而去做哪怕一件不义的事,杀哪怕一个无辜的人!”

孟子的这个思想既古朴又非常前卫。说古朴,因为它体现着似乎只属于古代君子的一种超卓的道德操守;说前卫,因为我们很多人直到现在都没能弄明白这个道理。

在孟子时代稍前,梁惠王的前辈魏文侯曾经重用过一位叫做李悝的伟大改革家。论起辈分,李悝大概算是孟子的师叔祖,别看李悝是位改革家,其实他可是儒家系统内部的人,是子夏的弟子。

但在儒家系统之内,李悝却是个彻头彻尾的反动派,他的所作所为和儒家思想有着原则性的分歧。李悝反对礼制,在魏国搞了一套“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办法,无论级别高低,大家一律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谁也别想靠前代的特权混日子。再一点是,李悝有着极高的法制意识,他编过一部《法经》,在中国历史上算是开一代先河的东西。这部《法经》后来成了商鞅的枕边书,商鞅去秦国求职的时候,随身就带着这书。

所以,以李悝的资历,自然是全国大法官当之无愧的首选。据说,精明强干的李悝在任上判了一案又一案,公正严明,不枉不纵。但是,这一天,突然出现问题了。这问题具体是怎么回事,早已经闹不清楚了,大概来说,李悝刚刚成功破获了一起凶杀案,凶手被抓之后认罪伏法,让他招什么他就招什么,让他怎么招他就怎么招——不对,说错了,应该是“让他如实招供,他就如实招供”。杀人犯说:“老爷,我认栽了,我全招!这案子是我做的,是这么这么回事,某某是我杀的。我有罪啊,我丧尽天良啊,不但某某是我杀的,三年前的某某凶杀案也是我做的!”

大家一听,这真不错,不但破了眼前的案子,连三年前的积案也顺带着破了,可不经意间一看主审官:咦,李悝大人的脸色怎么绿了?

李悝是被吓的:三年前的那件案子早就结案了,杀人犯早就被执行死刑了,难道……难道当初判错了案子不成?!

经过一番周密的审讯和详细的复查,李悝终于确认,三年前的案子自己给判错了,冤杀了一名无辜之人。这该怎么办?

这问题实在不好处理啊,如果是我们处在李悝的位置上,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当然了,两千多年过去,社会毕竟进步了太多太多。在现代社会里,即便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也会有完善的国家赔偿措施等等来做善后。但是,当时可还是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啊,当时国家干部的思想觉悟可还都普遍是剥削阶级的思想觉悟呢。那么,李悝到底会怎么办呢?

李悝的心里波澜起伏,思想斗争的激烈程度丝毫不亚于当时国际社会的局势,最后,还是封建小农意识和买办阶级的腐朽本质占了上风,李悝把牙一咬,把心一横:我杀错了人,我负责!